方文遠自認吃遍天下珍羞,卻不曉得這個名為薯條的東西究竟是用甚麼做的。
花小錢辦大事,一向是方文遠的主旨。
在南瓜泥放出來的刹時,一鍋湯刹時變成誘人的金黃色,最後倒入黃酒,黃金百福盅,也就是低配版的佛跳牆就坐好了。
下個月就是太後壽辰,如果麵前此人能將黃金百福盅完美複刻出來,本身帶回上京成獻給太後,定能得太後歡樂。
顏蓁蓁本來以為這冇甚麼,但隨火線文遠的侍從就往廚房送來一個菜單。
清風問:“公子的意義是……走水路?”
“是誰乾的?”
嘗過雞肉的味道,方文遠對另一盤小拇指粗細的金色條狀物滿懷等候,夾起一根放進嘴裡,這菜的口感比雞腿肉更加令他詫異。
侍從說道:“臨時還冇有查出那人秘聞,隻曉得是一名十幾歲的女子。”
“十幾歲的女子?”方文遠咬牙說道,“金蝠司竟然讓一名十幾歲的女子當著他們的麵將圓兒殺了,他們是乾甚麼吃的!”
周遭死了,紅眼金羽雕的眼睛被人搶走了。
方文弘遠為震驚,如許的甘旨竟然是用最便宜的土豆做出來的,而他自誇門客,竟連土豆都冇有嚐出來。
“炸雞?雞肉除了蒸、炒、烤以外,竟然還能炸,成心機,成心機!”
“特產算不上。”顏蓁蓁答覆道,“那就是土豆。”
黃金百福盅。
這是他從未吃過的口感,雞肉鮮嫩多汁,雞肉內裡裹著一層薄薄的酥殼,將肉本身的汁水很好地鎖住外,還豐富了雞肉的口感。
這道菜被端到方文遠麵前時,看到那金黃的色彩,他先是吃了一驚,嚐了一口湯,濃烈渾香,帶有酒香和一股天然的甜味,竟和菜譜中的描畫一模一樣。
因而他撚著山羊鬍子,慢悠悠地說道:“這小食做得的確不錯,我在青雲縣的這幾日,一日三餐就交給這位小廚娘去做了。”
“甚麼?!”
看似硬挺的條形,內裡竟然是軟的,不消嚼,用舌頭一抿,就如同海灘邊綿密的細沙在口腔中化開。
看著麵前這位年紀悄悄的廚娘,方文遠眼睛滴溜溜一轉,他想起前兩年太後偶爾獲得一本前朝食譜,內裡有一道黃金百福盅引發她的興趣,但差禦膳房的廚子做了幾次,都冇有做出食譜中描述的光彩金黃,鮮香回甘。
顏蓁蓁暗自腹誹,炸雞能叫甚麼名字,因而答覆:“炸雞。”
“找!”方文遠狠聲說道,“那女子不成能一小我來青雲縣掠取紅顏,必然有人策應,派人守在青雲縣各個出口,對來往百姓的包裹一一檢察,必然要將他們揪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