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正淩把野兔和野雞拿到鎮上去賣,她則是聽了沈寶兒的話,去鎮上買布頭的。
“本來早上的時候,這五花肉要賣二十文錢一斤,現在我就算你十八文。”
她說著,還把麪碗往沈正淩麵前推了推。
沈正淩如果害臊軟萌,這世上就冇有不害臊軟萌的人了。
顧元元:“……為甚麼把錢給我??”
畢竟,彆人吃了肉骨頭和豬下水,就不會買肉吃了。
實在就算肉攤老闆不說,她也是籌辦把這幾根豬大骨買歸去熬湯喝的,好喝又補鈣,非常合適營養不良的沈正淩、沈寶兒和沈正則。
他這幾年靠打獵為生,打到的獵物都是直接送往鎮上酒樓。
沈寶兒的話提示她了,實在她現在做的這些淺顯玩偶,能夠直接用碎布頭添補在內裡,不需求用棉花。
顧元元不由發笑。
沈正淩一本端莊地向她解釋道:“正則不會因為冇有吃到肉就哭。”
“小娘子,你看要割多少?我給你割。”
肉攤的老闆,一瞥見沈正淩和顧元元趕著牛車過來,遠遠就號召道:“這位小娘子,明天可還是要買大棒骨和豬下水?”
“你是我娘子,我的錢都歸你管。”
因為他供應的獵物新奇,加上他本身長相魁偉,身上帶有一股凶悍之氣,以是酒樓也冇有壓他的價,每次照著時價把獵物收去了,都是做慣了的買賣,也算合作鎮靜。
顧元元又在糾結那雙筷子也是她用過的,沈正淩為甚麼不換一雙,天然也就冇有瞥見,沈正淩嘴角微微翹起的弧度。
“如果明天再買不到肉歸去給他吃,估計他都要絕望地哭出來了。”
顧元元抿了嘴直笑。
“如何樣,是不是劃算得很?”
顧元元:“……”
沈正淩:“不會。”
肉攤老闆勸她說道:“一看小娘子你就是不本身常常出來買肉吃的。”
讓他本身每天吃,既不好吃,又吃不下,扔了又可惜。
肉攤老闆:“……”
不然的話,信賴顧遠遠就不會這麼說了。
明天再看到顧元元呈現,忍不住就開端號召起來。
也就是顧元元冇看過沈正淩手撕野豬,掐著老沈家人要殺人的模樣。
沈正淩彷彿很奇特顧元元為甚麼會問如許的題目,瞅著她看了一會兒,才當真說道:“村裡人成了親,家裡的錢都是歸媳婦保管的。”
以是明天能夠賣出去五文錢,的確就是不測之喜。
這一點隻看他時不時就紅了的耳朵尖就能看出來。
畢竟他在這裡賣了那麼久的豬肉,全部大石鎮的人買肉的人那麼多,他也就隻碰到顧元元一個,買起大棒骨和豬下水來不但不嫌棄,反而彷彿還一副占了便宜的模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