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頸後有勁風襲來時,容墨差一點就轉頭看去,但他卻生生忍住,改成敏捷蹲下。如果等他轉頭看清了身後的風景,那麼再想躲閃就非常不易了――這是他在林夏身邊耳濡目染學來的事理。
“是獵槍。”林夏走到容墨身邊,這時候他也不複先前的緊繃,麵上顯出幾分疲色:“固然不曉得甚麼打獵愛好者會大半夜的出來,但他救了我們的性命。”
“從那棵樹下分開,”林夏吼道:“頓時!”
如果二人瞥見這名青年的模樣,那麼他們定然非常驚奇;這青年他們不但從未見過,並且他是有著棕色皮膚的原住住民――將雷鳥視為神明的原住住民。
容墨不是第一次見地到對方強大的才氣,但這麼震驚倒是第一次;因為,他俄然發明,林夏一向都在姑息本身。他看向林夏的目光變得龐大,有佩服、有慚愧。他本覺得本身在敏捷生長為能夠與對方並肩作戰的人物,但到頭來,還是在拖對方的後腿。
“如何?”林夏不解。容墨手指顫抖地指向地上這隻龐大的雷鳥:“你看它的頭頂,剛纔攻擊修女的、追著我們的雷鳥頭頂有白毛來著,這隻雷鳥但是滿身烏黑的!莫非它剛纔去了剃頭店一趟,把頭頂那一撮白毛染成黑的了嗎!”
“看來你還不敷驚駭,這時候還能耍嘴皮子。”林夏不再管那隻鳥,起家邁出一大步,到了容墨麵前:“你曉得該如何做。”容墨點了點頭:“嗯,我曉得。”
這一下撞得可真夠嚴峻的,但為了我能夠活命,也隻好讓你倒一點黴。容墨心中暗道,正籌算趁此機遇逃竄,卻見林夏持著棒球棍向他這邊來。“你這是乾什……天啊!”林夏走到他身邊,俄然抬手舉棍、向那正鼓勵著翅膀的大鳥身軀上猛力重擊,一次、兩次,直到它不再轉動。
這些雷鳥彷彿對這鳴槍聲有辯白才氣,在火伴墜地的同時就已轉向飛離,第二聲槍響過後,它們便已化作夜空中一片飛速挪動的烏雲了。
“事情真變得詭異起來了。”容墨抖了抖。他蹲下去,吃力地將龐大的雷鳥屍身翻了個個:“但如果想得簡樸點,此人一定是真想救我們,也能夠是打這鳥的主張。”
“明天我算是長見地了。”容墨甩了甩手上沾的血,俄然認識到一件可駭的事情,那讓他臉都白了幾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