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啼笑皆非地問:“那你來做甚麼?”
“他在這兒親過你嗎?”
近些日子以來,龐大的活動量已經讓我叫苦不迭了,就算我還冇考慮好是不是該當趁機搬到他的公寓,也無毛病我語重心長地向他解釋道,“半個月前,我跟你說的那些話……不是你想的阿誰意義。”
他錯把這個名字當作了我的此中一個前男友。這並不希奇,高中畢業舞會是特裡斯坦傳授攜我一同列席的,在當時不慎將他誤認的就尚不止一小我了。
我捂住半邊耳朵,決計實話實說,“我也不曉得……起碼現在他能滿足我。”或許滿足得有點過甚了,“並且我冇法壓服本身不跟他在一起。”
亞瑟和馬修之間的乾係冇有如同史黛拉料想的那樣降至冰點,這都要歸結於馬修悠長以來的奇特脾氣――哪怕是跟陌生人脫手結健結實打了一架,他消氣的速率也會比換女友還快,更不消說這回氣憤的工具是他多年的至好老友了。
我不想說出真相――何況連我本身都不體味真正的啟事,隻好信口扯談了一個大話:
――看來不但是對我的話,他對“情侶”這個詞也存在著嚴峻的曲解。
――除了前麵這句。
他又不由自主地扯謊了。我看得出來,實在他底子一竅不通。
某個傍晚我帶著渾身的睏乏回到家,一心隻想著倒頭就睡,冇推測脖頸剛一沾上枕頭,身下的臥床就在木板崩裂的巨響中轟然坍塌。
也就是說,前天在馬修車裡的那一次,是他的初夜?
起碼在床板修好之前,這不是個過分糟糕的主張。倘若我暫住在他的房間,不但便利了我睡覺,也便利了我睡……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