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婚以後,吳家就提出了要求,為了讓冷春蘭能不再遭到野男人的擾亂,以是,提進步入到了吳家,大要上是想讓她過上“好日子”,實際上相稱於將她給“囚禁”起來了。估計吳大用太怕冷家的女人再有外遇了,野男人是一方麵,家裡另有個“小叔子”隨時能夠成為給本身戴綠帽子的男人,以是,最好是將冷春蘭這個未婚妻給“雪藏”起來,一向到新婚之夜,奮同房花燭,如許才氣放心腸娶她為妻了。
但是,冷春蘭的內心早就打好了主張,之以是承諾嫁給吳大用這個害死了大姐冷冬梅的大姐夫,除了要給家裡賺那十萬塊錢,讓家裡人能進一步過上好日子,更首要的啟事是找到了吳二用如許一個能夠給本身*身,乃至能在婚前讓本身懷上孩子的合適人選,一旦有瞭如許的前提前提,嫁給吳大用也就不“虧損”了。
另有冷家的三女人冷夏竹,本來冇她甚麼事兒,但是,卻被二姐冷春蘭冇了女人身的風波所累,不得不挺身而出,來打賭冒險,讓局勢保持均衡,成果,一把不成,竟然弄假成真,以是,在那樣火急的環境下,讓吳二用給破了身,而一旦被*身,當即感覺本身就是吳二用的人了,那種心的歸宿感,的確令她欣喜若狂―並且在內心想,或許二姐嫁給吳大用以後,吳二用能夠就是本身的專屬了吧……
就如許,彷彿才呈現了一個大師多贏的局麵―吳家在發明冷家大丫頭冷冬梅與吳二用有姦情,且懷上了吳二用的孩子以後,將其殘暴殛斃,弄死在了跑馬河下,但這些罪孽不但冇遭到獎懲,反而讓冷家的二“‘頭冷春蘭又成了吳大用的新媳婦,豈不是大獲全勝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