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這段乾係,詹姆斯帶著些許狂熱的偏執,
不過也是,她這類嬌媚的長相,如果不會發嗲,未免也過分可惜了一點。
好笑而可悲的是,他最熟諳的,是她的身材,
他曉得,隻要他出任淩氏個人的CEO,
很多的敗仗都是始於輕敵,而這一次,她這一招請君入甕,勝的標緻。
男人,老是過不了女人那一關。
冇有一小我能夠供應有效的線索!
並且他深知,那邊臥虎藏龍,
詹姆斯一向都站在闤闠的頂端,毫不誇大的說,每天都有獵頭給他打電話,聘請他去各個公司入職,
誰說男人不會胡思亂想?
又或者,他骨子裡也以為女人實在是輕賤的,
柔若無骨的將全部身材趴在他的背上,“敬愛的,我想返國了。”
他實在是不想去中國任職的,闤闠如疆場,
不是為了贏利,不是為了大誌壯誌,
還好,冇有獲得他答覆的她,也冇有持續膠葛,隻是興趣寥寥的睡覺去了。
她搬出了她的那間舊公寓,他就找不到她了,
因為淩氏個人催的急,以是詹姆斯很快就入職了,
入職淩氏後,詹姆斯對於事情並冇有那麼的上心,
換句話說,如果詹姆斯同時趕上她和淩曉,
冇有哪個男人喜好被女人用這類眼神看,
“當然,淩氏但是海內最大的個人,如果你能去做CEO必定能賺很多錢!”
因為他不曉得她的姓名,不曉得她的春秋,不曉得她的出世地,
又是甚麼讓貳心甘甘心到淩氏個人任職的呢?
他冇有想到,落空她,帶給他的是毀滅般的打擊!
她的神采很誇大,罕見的表示出了她對財帛的酷愛,
他甚麼都不曉得!
詹姆斯發了瘋一樣在全部唐人街找來找去,
他洗完澡出來以後,也冇有避諱她,直接翻開了電腦,
那麼他極有能夠會愛上淩曉,
那段時候,詹姆斯偶然事情,每天在酒吧裡喝的爛醉如泥,然後就和各個膚色的女人開房,睡覺,他宣泄著身材的狂躁,
她大抵不是不愛他,隻是在跟他負氣罷了,
陷出來的男人,一樣會胡思亂想,見不到戀人的每一分每一秒都在想。
他非常討厭這類失控的局麵,
那是一個好天,詹姆斯從北歐出差返來,就吃緊忙忙的趕到了她的公寓,
他想,如果不是他已經趕上了她,
當然他也很快被淩氏個人的令媛淩曉召見了,
他會毫不躊躇的挑選淩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