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方長,環東路烏子巷11號“零號送財屋”的老闆,正宗茅山傳人。和統統同業不一樣,他們都是收錢辦事,雙方麵為“客戶”辦事,或者乾脆把“客戶”當傻子唬弄,而我則分歧。
事理實在很簡樸,因為他們不是來消耗的,而是要從我這裡贏利,籌議的也是給他們的數,加了二百,天然要謝我。
“老闆,請你信賴我,我絕對冇有扯謊,那東西我真的拍到了,剛纔我還看了一下,肯定冇錯才進門的,我也……我也不曉得如何回事……”說著說著,本身都亂了。
我討厭大帥哥,但更討厭“拱好白菜”的醜東西,總感覺長得丟臉,怯懦如鼠,氣質還鄙陋的凡是都不是啥好東西,一看此男生中間的白菜,呸,一看他中間的女生眉清目秀,卻俏臉煞白,不竭顫栗,精力很差的模樣,頓時對這黑豬一樣的傢夥冇了好表情。
小男生神采一變,頃刻間冇了聲氣。再想解釋,我重視力已經轉回了電腦,看都懶得再看一眼。與微咬著唇的女生對視一眼,稍作躊躇後,不情不肯的轉過身,灰溜溜往外走。
老王是我這兩年最首要的合作火伴,也是屈指可數,真正稱得上朋友的人。他最大的特性,就是一年四時,都愛穿一件左胸繡龍頭的紅夾克。
憐憫弱者是人的本性,固然這類事情不見得孰是孰非,可男的不敷賣力這一點,如何都跑不了。
“看到樓梯口有小我,唰一下不見?”我瞥了他一眼,開端揣摩如何用最短的時候打發他們分開。
“蓮花巷“友鄰旅社”206。”
“是不是看到不潔淨的東西,隻要向你供應詳細資訊,就能獲得賞金?”
我當即明白了過來。
“是我,有事直說。”
“胸口繡龍的紅夾克?”
暗罵著重新集合精力,正籌辦持續敲鍵盤,已經走到門口的小男生,卻不甘心的咬咬牙,重新走了返來:“老闆,我們真的不是騙子,請你給我把環境說清楚的機遇。”說完也不管我甚麼態度,滾滾不斷地解釋了起來。
互聯網期間,凡事講究“合作共贏”,我以為我所處的行業也要緊跟潮流,以是找我辦事,根基上不消耗錢,不但如此,我還常常倒送錢。
見我反應冷酷,男生再傻,也曉得本身不受待見,隻好主動說話:“今晚我們在一個旅社開房,上樓的時候,看到一小我站在樓梯口,唰一下消逝不見了。”
當然,這麼做並非因為我是傻子,而是我贏利路子不在於此。凡人聞之色變的東西,在我眼裡隻是一件貨色,一個香餑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