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環帶著一絲龐大之色,望了柳雲一眼。他明白兩家公司的格式,眼界相差太多。在對方的嘴裡,3000萬,5000萬的代價說出來,彷彿都帶著一種輕描帶寫的感受。
許環生性謹慎,也明白海蝶如許的唱片公司燒錢才氣遠遠比不上悠悠,以是這家合夥公司建立以後,兩邊各持股多少,要視千千靜聽和酷狗的收買代價而定。
贏利有很多種體例,比如旗下的歌手火了,或者一首新歌進入了榜單,便能夠通過各種公告活動,如商演、告白、綜藝節目,將專輯的錢賺返來。
那一刻起,他就動了一個心機,借用互聯網的強大力量來推行旗下的歌手和單曲。
許環想了想,說道:“就叫做悠海收集音樂有限公司,簡稱悠海音樂。”
柳雲微眯著眼睛,笑道:“我是一個販子,不會做虧蝕的買賣。何況在這收集音樂盜版眾多的明天,有人情願奉上門來費錢買版權,又何樂而不為。或許有部分幾個歌手談不下來,但是大多數人機遇都很大。我們要抱著能談下一個就是賺的心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