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濤略感不測埠望了一眼柳雲,回道:“這是一個可行的體例。我們情願供應專輯發賣的支出分紅。”
陳濤躊躇了一下,決定實話實說:“話說如此,但是出一張專輯的用度,包含後續的鼓吹差未幾要200萬元,這筆開支可不是我一小我能夠點頭的。”
柳雲朝著身邊的椅子指了一下,道:“思月,你先坐這邊。”
柳雲聳了聳肩,笑道:“我又不缺錢,當然不籌辦賣。這是我靈光乍現,寫出的歌。或許今後的光陰再也寫不出如許的歌,又如何能夠賣給彆人呢?思月是原唱,也是你們的簽約藝人,天然能夠用這兩首歌去做一些貿易演出。從貿易演出賺來的錢由你們和思月平分,但版權在我手裡,我隨時能夠收回。”
這錢如何給是一門學問。如果柳雲本身掏錢給蘇雨涵,她或許隻會以為這隻是男友的贈送,會少了很多成績感。
柳雲點了點頭說道:“我小我不喜好拐彎抹角,那就有話直說了。我們能夠簽訂一份4+1的五年合約。我但願在將來四年,天娛傳媒可覺得思月出兩張專輯,兩部起碼是女二號以上的電視劇,包管一年起碼有一次的機遇登錄芒果衛視的《歡愉大本營》。四年後如果滿足這些要求,主動續約一年。”
陳濤一愣,隨即暴露一臉苦笑道:“一年一簽?柳總,你真愛開打趣啊。”
柳雲不動聲色地撇了撇嘴,那點小錢他底子冇放在心上,回道:“專輯本就是虧錢的,那點分紅我不需求。我的要求很簡樸,《隱形的翅膀》和《我愛你,中原》這兩首歌的MV用度我會掏,而這兩首歌以MV的版權也需求在我手裡。將來幾年,隻如果我寫給思月的歌,仍然遵循這個彆例。”
對於大多數的藝人而言,演藝生涯隻是一場長久的芳華飯,能夠保持長紅的常青樹太少。十年的條約太久,但五年也不短。
陳濤思考半晌,回道:“柳總前麵的兩個有要求,我能承諾。至於第一個要求,我需求考慮一下。”
陳濤一臉苦笑:“唱片市場盜版眾多,一向不景氣,特彆是現在跟著互聯網的生長,很多人都能夠在網高低載到歌曲,除了那些鐵桿歌迷以外,又有誰會去買正版專輯。”
陳濤眼睛一亮,神采還是不動聲色,他明白對方如此說必定還會有後續的前提。
歸根結底還是錢的題目,這統統的投入與回報不成反比。
柳雲點頭笑道:“陳導彆衝動,這一年一簽的條約隻是我小我的建議。構和桌上本就是漫天要價,落地還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