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人C:“我跟他們倆一樣。”
證人A:“因為當時我們處長說這是年書暗號令報銷的,以是把發票和乙地契位的開戶銀行等資訊給我以後,我就遵循帶領的叮嚀先去找了年書記具名。他當是看了發票就彷彿曉得了有這麼一回事,毫不躊躇就簽了同意。因為他是最大的帶領,他簽了今後,我再去找分擔我們單位的副局長和總管帳師具名的時候,他們一看到年書記已經簽了,也冇說甚麼,就全數簽了同意報銷。”
審判長再次問年與江:“年與江同道,叨教剛纔這些證人們所說的,你有冇有貳言?”
直接著,法院又傳喚了二號證人也就是一號證人丁中的本部分的賣力人以及三號證人憑據上乙方教誨機構的法人代表。
接連聞了四五份憑據上署名,年與江對事情職員點點頭,“感謝,能夠了。”
公訴人:“審判長,憑據上全都是被告的手簽署名,這些我們已經通過專家以及精準的儀器檢測過,能夠鑒定統統的具名確切是被告的筆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