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勳章遞給我爸,我看了看他的反應。
“爸,我想過了,此次返來,我給你們蓋新房,然後好好裝修,買新的沙發和床,裝空調,洗衣機,讓你們享清福!”我忙不迭地說道。
既然翻開天窗說亮話,我也不藏著掖著,我曉得我的為人處世,起碼是之前,我爸就一向不待見,固然冇有明說,但是我能感受出來。
“爸,我有錢,之前做買賣賺了點錢,不說家裡蓋屋子,就算是我再去濱江買一套大屋子也綽綽不足,你們就彆擔憂了。”我解釋道。
“小子,你借物鬥賊不算本領,所謂好腳不過膝,我們那會從戎,有一招‘兔子蹬腿’,在遁藏的時候,身材往下一蹲,然後單手撐地,雙腿發力,一下子夾住對方雙腳,便能夠把敵手撂倒,然後翻身就是一個肘擊轟他太陽穴,這一肘直接能夠--”
這一下,氛圍立馬和緩,我媽趁著這乾勁,忙給我爸和我倒了一杯酒。
不曉得為甚麼,和我爸談天,他每一句都會壓著我,提示我甚麼該做,甚麼不該做,在他的眼裡我永久都長不大,之前如此,現在也是如此,但是我感覺將來,我不能再讓他絕望。
“莫非不是嗎?這女人要放之前,就要浸豬籠,你看看這小子,一臉的喪相,和這類人家在一起久了,做甚麼事情的都畏首畏尾,那裡另有男人的派頭!”我爸恨鐵不成鋼地嗬叱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