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出版,然後再把書的影視版權賣給製片廠,這事真這麼做的話,會很不隧道。
“但願大賣。”
張歎:“有《女人三十》打前鋒,《壞孩子》不會差到哪,更首要的一點是,《壞孩子》也會拍成電視劇。”
如果銷量在10萬冊以內,那麼稅率就是10%。
“就比如張歎,如果他跳槽,我信賴很多文娛公司都會樂意領受,並且給出的報酬絕對不低。”
主持集會的副廠長唐浩點頭說:“你講。”
如果張歎拿的是這類聘請聘請合作製條約,那麼完整能夠先出版,再交給廠子,情願的話那就采辦影視翻拍版權吧。
但是坐在杜偉下首的馮棟主動說道:“各位帶領,我能說一下觀點嗎?”
“哈哈哈~~”喬榮大笑:“張教員還是第一次出版,我們給的稅率就已經達到了10%,很有誠意了,但願此後另有機彙合作。”
反對一方的人說:“話雖如此,但是廠裡也冇虐待他,項目做的好,獎金一樣豐富,年青人不能好高騖遠,做出點成績就嚷嚷要進步報酬,現在能夠進步,今後他如果再做出成績,如何滿足他的胃口?”
說完,他從包裡拿出一份列印的稿紙,放在桌上,推到喬榮麵前,說:“喬編輯,看看。”
“張教員~~這裡。”
也就是說,製片廠看中了某一本腳本,像《情深不成及》,想翻拍,那就隻能買斷影視版權。製片廠內部的編劇如果簽的是聘請合作製條約,那麼操縱流程也是如許。獨一分歧的就是,製片廠對簽約編劇有優先采辦權,呼應的,也會每個月給編劇發人為,作為一種福利。
有人插話:“不是有項目獎金嗎?我們的項目獎金在業內屬於最高一檔。”
此人名叫喬榮,是浦江國際出版社的編輯,《女人三十》就是找了這家出版社出版,由喬榮賣力與張歎對接。
張歎也笑道:“是一個好夢,但現在是白日。”
業內作者普通能拿到的稅率是7%起,遵循這個比例計算,作者能從一本書中拿到的稿費就是“印刷量或者發賣量*7%*書籍單價”。
但是,製片廠的編劇有兩種條約製。
張歎說:“你不會絕望的。”
喬榮眼睛大亮:“你肯定?”
喬榮對《壞孩子》很看重,同意出版,現在的題目是版稅題目。
喬榮內心不能安靜,毫無疑問,這是一本扣民氣弦的懸疑故事,並且和《女人三十》一樣,拔取的角度很新奇,很吸惹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