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行不可呀?彆一會把我摔了!”
等搬完堆棧,恰逢國慶節有7天的假期。百步說要帶我回江門見見他的父母和商討結婚的事情。我不解地看著百步:“結婚不就是約個時候拿戶口本和身份證去婚姻登記處辦理結婚證嗎?還要商討甚麼?”
百步開了門,但我冇有跟著出來,隻是站在門口笑眯眯地看著他。百步就勢倚在門上,也笑眯眯地看著我。
百步拉開門,我看到陡陡的樓梯就立馬悔怨了。百步“噔噔噔”不帶喘氣地就上了兩層樓,我都思疑百步背的不是我了!
在地下泊車場裡待了將近一個月的時候,八卦嶺堆棧補葺完工,我們總算能夠搬去那去了。
不容我回絕,百步就挺身闖了出去,我隻能潰不成軍地任他胡作非為了。
很快百步揹著我爬到了4樓,我想溜下來,百步一把按住我:“彆動!”說著,他騰出隻手來開了門,持續揹著我進了屋纔將我放下來:“那娜,你看,我們必定會平生一世的。”不等我反應,百步摘下我揹著的揹包,扔在了沙發上,捧著我的臉,朝我的唇用力地壓了下來。我微張著嘴,讓他的舌頭溜了出去卷著我的舌頭忘情地共舞著。
我順著百步的手指昂首看了下,這是一棟有點年份的樓房了,陽台對著市場,應當挺吵的。
聽到這些,俄然感受百步家裡的前提也不差。隻是,為甚麼百步平時的表示彷彿是家裡比較困難,經濟很嚴峻似的呢?
百步提起腳向後勾了門踢上,抱著我向最外邊的阿誰房間走去,將我悄悄地放在床上,避開我的肚子重重地壓了下來。我趕緊推開他:“不可,會弄到BB的。”
“拿結婚證那是必須的,另有我們的結婚酒菜呢?”百步將我摟在了懷裡,一副“你傻啦”的眼神看著我說道。
“那娜,在我們那邊,領不領證冇人管你,隻要擺結婚酒菜纔算是結婚。”
百步帶著我來到一棟樓下,指了指上麵說:“那娜,我們家在4樓。”
“啊~我不想動。都是你!”
百步笑了笑,持續跟我說,這些都是他父母儘力事情掙來的,是他們的。而我們的就要靠我們本身去掙了。
百步的家在一個鎮上,在鎮中間市場的前麵,中間隔了一條小小的河,河道寬約5米如許。
百步的這番話在我的聽來,能夠說是感到頗深的。大部分的人都會以為父母的就是本身的,向父母伸手要錢也不會引覺得恥,而感覺是理所該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