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A之從林瘋狂開始_第31章 專訪和代言 首頁

字體:      護眼 關燈

上一頁 目錄 下一頁

不管是以上哪種環境,都果斷了林禹等本年經紀人合約到期就換掉丹·費根的設法。

丹·費根又彌補了一句,林禹又感覺,這貨應當是收了耐克的錢了。

是以,當丹·費根傳達《期間週刊》專訪的要求時,林禹冇有任何躊躇,直接就承諾了。

簡樸來講,就是從林禹的人生經曆提及——

另一方麵,這具身材的前身太太高估本身,以為本身打入NBA,很快就能收成來自耐克或者Adidas的大條約。

隻要少數需求林禹騰出時候,特地拍攝一則告白片。

“不過這不是最緊急的,最緊急的是彆的兩場專訪——”

二,如果收縮年限,能夠預感的是,耐克必然會貶價。

而中間的這段時候,林禹也冇閒著。

這前提的意義,莫非不就是回絕耐克的報價嗎?

起首是當天下午,他跟著丹·費根,前去邁阿密的郊區,找了個肯德基連鎖店,拍攝了那則定好的告白片。

雖說《體育畫報》就在美國,但他們的專訪,也需求漸漸安排。

何謂貶價條目?簡樸來講就是,如果此後林禹打出身價,耐克就得和林禹重簽條約。

他也承認了,剛進NBA的他有很多不敷,帕特·萊利和埃裡克·斯波爾斯特拉把他按在板凳上這件事是精確的。

一個不把店主好處放到第一名的經紀人,實在冇有任何來由持續合作。

傑西卡·阿爾芭警告過艾瑪·羅伯茨後,艾瑪·羅伯茨就反應了過來:

年均800萬美刀,的確已經很多了。

公開不公開的,他是無所謂。

一,年限太長了。

如果匹克真的和一個笑柄續約,那匹克本身也會成為笑柄。

從小愛好籃球,儘力練習,終究獲得勝利的籃球運動員。

“耐克給了報價,他們想和你簽約十年,總價7000萬美刀。”

躊躇了一會,林禹下定了決計,就傲慢,他又不是冇阿誰氣力!

是以,這波《期間週刊》的專訪,林禹的頭有平時的八個大。

厥後,一球成名演變成了“林奇異”,他接到了一些專訪的聘請。

一句話,直接堵得丹·費根說不出話來了。

除此以外,夏天他還得為肯德基回大洋此岸拉一波鼓吹。

一年齡後,匹克也冇有挑選和他續約。

這類環境下,林禹就成了一個少見的冇有球鞋條約傍身的中原球員。

用度很高,呼應的林禹需求做的事情也比較多,拍攝告白片就是此中之一。

想必到時候,不管是耐克,還是其他球鞋廠商的出價,都會抬升到一個能夠讓林禹對勁的境地。

加入書架我的書架

上一頁 目錄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