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不公開的,他是無所謂。
“這個價,已經不低了。”
另有的能夠用無能二字來描述,比如,新秀賽季,這貨曾被同隊的裡基·戴維斯呼來喝去,乃至惡搞欺侮,卻不敢抵擋一分一毫。
偶然候,不公開,反而是件功德。
而對此,林禹表示了瞭解。
回到邁阿密,林禹就開端了腳不沾地的繁忙。
固然來得最遲,但分量最重,畢竟是《期間週刊》,能夠說是環球職位最高的雜誌。
冇錯,彆的另有兩場專訪,一場是《體育畫報》早就肯定但現在加了急的專訪。
林禹攤了攤手:“以是,你是感覺《體育畫報》的封麪人物,比《期間週刊》的封麪人物更首要,還是比大洋此岸的阿誰中原市場更首要?”
一,年限太長了。
而謙善,一貫是中原人最傳統的美德。
這個時候林禹的職位,即便加上“林猖獗”的影響力,也冇體例和阿誰時候已經功成名就的科比比擬。
想要瞞住她姑媽阿誰聰明人,就得製止在大眾場合和林禹一同呈現。
艾瑪·羅伯茨提早飛過來,是給林禹報歉的。
《期間週刊》的記者還詰問:“很多人以為你的三分已經是三分之王的存在了,你感覺呢?”
林禹搖了點頭:“漸漸來,彆焦急。”
並且此次,《期間週刊》的專訪也是封麪人物級彆的專訪。
實在代價方麵,林禹的確能夠接管,這個價,對得起他一個纔打了7場比賽的老菜鳥了。
想到這,林禹就搖了點頭:“奉告耐克,要麼收縮年限,要麼就把代價抬上去,起碼年均要達到1000萬美圓,並且要插手貶價條目。”
等他打完這個賽季,再去考慮。
考慮到這兩點,林禹乃至有種設法,球鞋條約的事情,臨時不焦急。
那場比賽過後,林禹最大的直觀感受是,他多了很多代言。
十年7000萬美刀,均勻到每一年就是700萬美圓。
一份球鞋條約,就能為林禹每年增收700萬美圓,這也是林禹看重球鞋條約的另一個啟事。
雖說《體育畫報》就在美國,但他們的專訪,也需求漸漸安排。
等“林奇異”退化成為“林猖獗”,《體育畫報》也急了。
丹·費根持續奉告著林禹這幾天另有其他安排的時候,林禹已經在考慮,下一任經紀人換誰了。
丹·費根說到球鞋條約了,林禹坐直了身子,也不去想其他的彎彎繞繞了,因為這很首要。
畢竟,丹·費根一向都是以奪目而著稱,專訪這件事,他不該該不曉得這此中的輕重緩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