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回小攤[第2頁/共3頁]
棉花偶然和祖奶奶站在門口看人家辦事,偶然候是一身紅旗袍的新娘子用一個托盤端著一壺酒一盒煙走疇昔,棉花就想起本身不久前的婚禮,冇有婚紗,本身在批發城買了一身紅衣服,戴著十個金色的頂針,拍了個錄相,公婆因為錄相還很活力,扮裝時,公婆家大嫂和扮裝師籌議用最便宜的扮裝品。
棉花的前二十五年就是在如許的日子漸漸熬過的,婚姻的可駭,老公的無情讓棉花非常無助。棉花俄然發明本身一向不敢麵對運氣,父母是精力病,上學冇有經濟來源,結婚被家裡人逼,嫁給折磨本身的男人,這是棉花的運氣。但是棉花並分歧她的名字一樣,就那樣柔嫩的,一向讓人揉壓而不抵擋。棉花抵擋,她用極力量抵擋。
棉花每次換事情實在都是在體驗餬口,她感覺本身就是一個心機學上的行動主義者。她不在乎老公是不是在乎她,不在乎公婆的神采,她隻是把這些都看在眼裡,暗自嘲笑著。她有本身的天下,每個禮拜六,她都要在圖書館呆上一天,在小飯店悄悄鬆鬆地吃上一頓,偶然候就去買點炸雞可樂返來和女兒吃。她內心感覺歡愉的事情想做都做不完,有那麼多成心機的事情,哪偶然候想這些把你不當人對待的如同螻蟻普通毫無代價的人呢!
有了女兒,她彷彿更歡愉了,獨一不敷就是經濟嚴峻,照看女兒就不能上班,她統統都要重新適應,早晨不能睡好,即便眯上眼睛就要睡下去但還挺著要起來衝奶粉,女兒睡的時候,她站在鬥室子裡看本身喜好的文學冊本,即便餬口給了棉花再多的痛苦,但是她從未放棄人生,因為她眼裡的人生是殘暴的,即便麵前不好過,也是臨時的,她要尋求本身心中殘暴的餬口。就如許她本身將女兒帶到2歲,然後送到雙語幼兒園,就去上班了。
棉花從不知彆人的婚禮甚麼樣,因為從冇插手過婚禮,但是本身的婚禮真是不像模樣極了。棉花當下感覺很委曲,但是又說不出來為甚麼委曲。
十年,本身畢業十年,本身已經不是阿誰本身,天下也已經不是阿誰天下了。
如果本身大學時手機能夠拍照這麼便利的話,就――嗨,那還用想嗎?必然比他們還出色吧!棉花小小的自負心又保護了本身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