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男孩軟軟的黑短髮,亮閃閃的杏眼,鼻子小巧,微微嘟起的嘴巴非常敬愛,要說這五官也僅算普通,可組合到小男孩巴掌大的小臉上,就特彆的都雅,有股說不出來的靈動氣質。
當他成了血族一些時今後,腸子都悔青了,為嘛?與電影和小說寫的分歧啊,冇有飛簷走壁,冇有呼風喚雨,除了自愈才氣強點,速率比淺顯人快點,底子也冇啥特異服從。
血族公爵杜克·布魯赫每十年停止的‘薔薇花宴’行未到臨,隻如果血族之人,遵循‘薔薇花宴’的端方盛裝打扮,並照顧‘禮品’便可插手。
接下來,就是他惡夢般的光陰,不是差人找上門了,而是教會懲戒騎士地追殺。
不過這些仍然擋不住餬口得水生熾熱,才氣低下的血族們孤注一擲,十年才一次,多可貴啊,再大的風險也拚了。
在酒吧那段時候,他到底受不了溫熱鮮血的引誘,趁與搭訕女人親熱的時候,咬了下去。不過,榮幸的是,那女人喝了太多的酒,再加上他的牙印很快就消弭了,女人底子不曉得他吸了血。
呃,也有跟電影小說不異的,那就是缺點,不能見陽光,怕十字架,怕味道辛辣的東西,怕高溫氣候,最首要的是巴望鮮血的**比饑餓感還難受,滿身有力,喉嚨扯破般的疼痛。
哀思呀,他總算明白了當初給他‘初擁’的阿誰吸血鬼彆有深意的眼神了,這的確比做人要痛苦百倍,悠長的生命是建立在不竭吸食鮮血,不能見陽光的根本上,還要防火防盜防獵人,東躲西藏避教廷。
最開端,他通過特彆渠道從病院弄了些人血返來喝,厥後付出不起高額用度,就想著用雞血,豬血代替,但剛入口就吐了出來。
慘白青年收到四周的諦視禮後,也偏頭看向手裡牽著的小男孩,信心增加了很多,不白費他又是做號衣,又是租豪車,耗儘了獨一的存款;更不白費他頂風作案,在愛丁堡藝術節上抓來了這個孩子。
在長一排豪車中,一輛不算奪目標賓利車門翻開了,下來了一大一小。瘦高慘白的青年男人一身深藍號衣襯衫,黑馬褲,棕長靴,邊幅普通,冇甚麼打眼之處,到是他牽著的一個小男孩吸引了很多視野。
到了y國後,他在一個餐館打工,賣力早晨送外賣,還兼職酒吧做夜場演出,安寧地過了幾年。但支出僅僅保持每天兩小袋鮮血的開支,偶爾他也壯膽去打打野食,卻不敢做得太特彆的事,怕引發教廷和獵人的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