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兵:軍官1名,軍士25名,兵士7名,設備步槍19支,手.槍10支,衝鋒槍5支,輕機槍3挺,輪式車輛5輛。
1(重機槍)排:55人,設備步槍31支,手.槍15支,衝鋒槍10支,重機槍6挺,馬車8輛,拖車6輛,馬11匹。
批示班:10人,步槍10支,輪式車輛3輛。
裝甲工虎帳:軍官24名,軍士118名,兵士743名,設備步槍562支,手247支,衝鋒槍102支,輕機槍96挺,重機槍6挺,81毫米迫擊炮6門,火焰放射器20具,20毫米反坦克炮3門,28/20毫米反坦克炮3門,輪式車輛174輛,摩托42輛。
群眾擲彈兵師體例
輿圖班:軍士1名,兵士7名,步槍7支,手.槍1支,輪式車輛2輛。
炮兵團:2500人,輕機槍32挺,105毫米榴彈炮36門,105毫米火炮4門,150毫米榴彈炮8門,摩托40輛,輪式105輛,馬車229輛,馬2274匹。
每排33人,排部6人(步槍4支,手2支,衝鋒槍1支,輕機槍1挺),每班9人,步槍每班6支。
團部:軍官5名,軍士2名,兵士18名,步槍17支,手6支,衝鋒槍7支,輪式3輛,摩托2輛,馬8匹,自行車1輛。
14連:167人,步槍91支,手63支,衝鋒槍14支,輕機槍4挺,火箭筒72支,卡車1輛,摩托1輛,馬車19輛,拖車12輛,馬30匹,自行車2輛。
反坦克營:軍官17名,軍士119名,兵士324名,設備步槍326支,手140支,衝鋒槍26支,輕機槍30挺,37毫米自行高炮9門,75毫米牽引火炮9門,75毫米自行反坦克炮14門,輪式車輛100輛,摩托18輛,拖車16輛。
2個步虎帳:各644人,另希維人40名,步槍284支,手.槍86支,衝鋒槍91支,輕機槍30挺,重機槍8挺,81迫6門,75步炮4門,卡車2輛,摩托3輛,馬車70輛,拖車32輛,馬125匹,自行車27輛。
批示連130人,步槍108支,手銃16支,衝鋒槍10支,輕機槍2挺,輪式5輛,馬車30輛,拖車2輛,馬126匹,自行車3輛。
轄營部、3個步兵連、重兵器連。
重機槍班:15人,步槍8支,手5支,衝鋒槍2支,重機槍2挺,輪式車輛1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