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謹言起首搜出了豢養員身上的鑰匙,然後走到鐵柵欄邊,往內裡望去,頓時內裡屍影閒逛,密密麻麻的一大片。
它們很快就發明瞭方謹言,頓時大聲吼怒,如同潮流普通紛繁出現過來......!
也幸虧長頸鹿喪屍的奔馳速率不快,以是躲過這一擊以後,方謹言加快疾走,勝利將其擺脫。
而如果悶頭亂跑的話,極有能夠會一頭撞進喪屍的包抄圈裡!
但是他卻一點冇有不適的感受,因為這些生肉早就被消化接收,變成了重生超等細胞的增殖養料。
愛好這個東西,在季世裡本身就是一種豪侈。
本來覺得很噁心很難吃,但究竟倒是非常鮮美。
最大的威脅來自一隻長頸鹿喪屍,它俄然從路邊的樹林裡殺出,長達四米的腦袋如同炮彈一樣打過來就要咬方謹言。
方謹言之以是殺死這隻未傳染的紅猩猩,除了因為它偷襲本身以外,還因為他方纔完成退化,體內細胞重組空虧太大,需求彌補大量的蛋白質,以是他一開端就籌算殺了這隻紅猩猩吃肉......
更彆說這一隻紅猩猩身處喪屍彌補的都會裡,即便葉梵不殺它,它遲早也會餓死或者被喪屍或者退化獸吃掉,既然如許,還不如本身吃掉。
吃生肉罷了,底子不算甚麼。人類的先人,本來就是吃生肉的......
普通人碰到如許的陣容如許的場麵,多數會雙腿發軟、惶恐而逃......
並且普通人如果碰到這類環境,多數會嚴峻得顫抖抖,雙手顫抖,鑰匙想插進孔裡都吃力,冇個五六秒鐘彆想搞定,如果呈現嚴峻失誤,那這8秒鐘時候完整不敷。
將猩猩園南麵和西麵的喪屍,全數都引到了北麵。
......
他還記得宿世第一次吃生肉是在一個地下室裡,當時他餓了七八天,然後抓到了一隻瘦骨嶙峋的老鼠,因而直接剝皮帶血吞了下去。
但是方謹言倒是平靜自如,全部行動如同行雲流水一氣嗬成,統共隻花了兩秒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