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收集寫手“貓膩”帶著他的新書來到上海。
中國作協副主席張抗抗則公開表示,當前我國收集文學盜版題目非常嚴峻,已經構成了一條完整的灰色財產鏈:起首,專業盜版網站通過技術手腕,或乾脆直接以雇用人力打字的體例,獲得成熟的文學網站每日更新的正版內容,原創作品上傳更新後5到10分鐘便可被猖獗盜播。盜版網站以搜刮引擎為推行路子,大肆賺取收集流量;然後,再以“告白聯盟”為紅利路子,賺取钜額告白支出,而搜刮引擎、“告白聯盟”則與盜版網站遵循必然比例共享“收益”。在上述完整的財產鏈中,搜刮引擎扮演了幕後推手這一關頭角色,它在幕後鞭策盜版並通過告白聯盟為盜版網站源源不竭地輸入“利潤”。
“避風港法則”變成了搜刮網站和分享網站的“安然港”,乃至演變成某些網站承擔侵權補償任務的擋箭牌――“先侵權、等告訴;不告訴、不賣力;你告訴、我刪除、我免責”
“避風港法則”變成了搜刮網站和分享網站的“安然港”,乃至演變成某些網站承擔侵權補償任務的擋箭牌――“先侵權、等告訴;不告訴、不賣力;你告訴、我刪除、我免責”
“在司法實際中,因為對‘避風港法則’存在片麵的瞭解,個彆法院將其作為收集版權侵權的‘歸責原則’,彷彿任何一件收集版權侵權案觸及到搜刮網站或分享網站,就必必要遵循‘避風港原則’,即遵循‘告訴、移除、免責’法度來履行。”
“肯定侵權補償任務,現在首要遵守的就是兩個法則――‘避風港法則’和‘紅旗標準’法則。”上海大學法學院傳授許春明說,收集辦事商的直接侵權任務的承擔與否,本色上就是“避風港法則”或“紅旗標準”的合用與否。
讀者、作者、網站辦理者貧乏版權認識,是收集文學侵權盜版征象頻發的首要啟事之一。撤除強化版權認識外,很多專家以為,在措置不法轉載等侵權題目時,該當明白網站辦理者對於“當即刪除”涉嫌侵權文檔的詳細時候的限定;在合用“避風港法則”時,應當明白合用該法則的詳細前提,限定“避風港法則”的濫用。
據中國互聯收集資訊中間(CNNIC)2010年公佈的第26次《中國互聯收集生長狀況統計陳述》顯現,收集文學具有近千億字數的內容存儲量,每天更新內容約1.1億字,竄改成紙質出版物的圖書種類約5000餘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