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著亮光螢幕顯現:二三二三年六月十六號,下午2:13。
盤點完本身的物質後,出了空間,離歡長舒了一口氣,季世三年後,能吃能喝的東西對於淺顯人來講已經未幾了,這還是本身省吃儉用,到處拾荒找到的。
她十年前的家。
“是如許的,秦時庭先生歸天前給您留了一份二十個億的遺產……”話還冇說完,離歡那邊就掛了電話。
如許一想,離歡又感覺本身貪婪啦,本來重活一世就賺到了,不能太貪婪啦。
眸子生硬的在眼眶中閒逛了一圈,然後眼睛聚焦在了,正在震驚的手機上。
離歡俄然的脫手讓這一群人一時冇想到,然後就落空了一小我。
離歡再次醒來時天已經黑了,看著胳膊上的桃花印記,嘴角勾了又勾,彎了又彎。
不,他們已經不配稱為人,他們隻是一群吃人肉乾糧的惡魔。
“媽的,臭表(婊)子,給老七報仇。”一臉絡腮鬍的男人惡狠狠的看著離歡,恨不得把她扒皮抽骨。
一張淺藍色的床上,女孩緊緊皺著眉頭,一隻手死死摁住腹部,一下子從床上坐了起來,眼睛展開,大口的喘氣。
離歡殺完人,接著退了歸去,手上濺了血,血不是那種腥味,而是模糊發黑的臭味,嫌棄的甩了甩手。一回身又衝著彆的一個相對肥胖的人衝去,但是他早有籌辦,堪堪躲了直衝本身脖子的匕首,肩膀卻被劃破了一個大口兒。
左邊的角落裡存著本身之前囤的物質,破襤褸爛的被子,幾個菜刀,一把匕首,幾個萎蔫的蘋果,兩箱過期的緊縮餅乾,半包便利麵,一包陳舊的衣服,一堆木頭,兩袋狗糧。
但是翻開手機銀行,看著隻要二十四萬六千一百二十三塊錢的餘額,離歡有點愁人。
是真的,她真的活下來了。
可惜當時已經是季世三年,已經冇有甚麼能夠能夠儲存的了。閉上眼精力力進入空間,空間彷彿更大了?
哪怕臉皮都被本身捏紅了,離歡也是咧著嘴笑,俄然想到了甚麼,離歡忙著跑了歸去,被地上淺藍色的被子絆倒,接著又爬了起來,拿起了還在震驚的手機。
在季世活了十多年的人,都冇有一個廢料。
手機又在震驚的不斷。
離歡神采慘白,對方的刀都是那種長砍刀,而本身是匕首,底子占不到上風,也明白本身底子逃不出去 就算是死,她也不會落入他們口中。
鏡子裡的女孩是標準的瓜子臉,但是臉上的神采倒是又哭又笑,手在臉上打轉,捏了又捏,摸了又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