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狀,我和馬天賦都承諾了楊洪軍。馬天賦的家庭環境我是不清楚,但是我接下來得歸去跟父母好好申明一下這件事。因而我們跟楊洪軍約好,兩天後的下午就在火車站會麵,我們除了乘車買票的證件和餬口用品以外,彆的都不消帶,本地警方會全數安排的。
他此話一出,我才恍然大悟,本來楊洪軍主動去攬下這個案子,是因為這著花的行動他思疑和阿誰蓮花堂的構造有關。但我有些不認同,以為這個來由看上去彷彿過分於勉強,或許是楊洪軍太想要查出這個蓮花堂的背背麵緒,乃至於有些不睬智了。正籌算勸說他一下,他卻對我伸脫手掌,那意義是讓我先彆說話,聽他說。
因而我閉嘴,隻聽楊洪軍說道:“從我們先前經手過的兩個案件來看,第一個案件凶手固然冇有在現場留下甚麼關於這個蓮花堂的資訊,但是卻在兩名死者的死狀上,做了些文章。兩個死者的滅亡體例,都是以一個雙手合十,兩腳呈交叉狀死去的,這會不會是被我們忽視掉的,第一個凶手用心留下的犯法跡象呢?而第二個凶手就更加明目張膽,直接留下了標記停止挑釁,這二者之間,莫非不是有一個共通點,就是這個構造的犯法分子,老是會在犯法完成以後,留下構造的印記,以宣誓始作俑者嗎?”
楊洪軍說:“如果這個凶手用了某種手腕讓兩名受害者滅亡,而我們除此以外底子不曉得凶手的任何資訊,這就屬於高智商犯法,他犯法的目標難以肯定,很有能夠是隨機作案,並且他殛斃對方,或許是為了滿足本身心機上對於先前案件的一種所謂致敬的體例吧。”
楊洪軍奉告我們,以是這當中,八成的能夠是有一個犯法懷疑人,他用了某種我們目前還無從得知的手腕來達到殺人的目標,同時還不臟了本身的手。並且這二人究竟是不是相互殺死對方,還是被犯法分子彆離殛斃後捏形成一個耐人尋味的現場,這都另有待考據。
馬天賦說道:“楊警官,這事兒我跟著去還成心義嗎?我在那邊又冇甚麼乾係網,我去了能頂甚麼用啊,再說了,我們親兄弟得明算賬啊,我跟凱爺平白無端摻雜這事兒,師出知名的,這算甚麼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