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餐後當天冇有甚麼安排,歡迎的差人同道就把我們送到了住處,並將關於這個案件的很多卷宗,另有影象質料,周邊輿圖等,都送來了我們住的處所。我們住在一個比較大的套間裡,有三個伶仃的房間和一個客堂,看這格式該當是室第樓改建的。對方這類歡迎程度對於公安局如許的單位來講可不算低,因而也不丟臉出,對方對這個案件的正視程度,以及對楊洪軍此番帶著我們來協查成果的等候。
一些思疑冇法獲得論證,我非常懊喪。跟著楊洪軍慢吞吞地回到住處樓下,之間馬天賦一小我坐在花台邊玩動手機。我遠遠地叫了他一聲,他才昂首看到了我和楊洪軍。馬天賦湊到我們跟前嬉皮笑容地說道:“我說楊警官,凱爺,你們出去玩也不跟我說一聲,我但是在這兒等了你們大半個小不時候了,早說你們倆不在家,我再漫步半個小時才返來。”
進屋後馬天賦跟個溫水瓶似的狠惡注水,隨後衝著我和楊洪軍打了一個清脆的飽嗝,然後纔跟我們說道,他這一下午甚麼事都冇乾,就在分歧的處所打出租車,漫無目標亂走,跟出租車司機閒談。
我們就這麼一向瀏覽市局裡送過來的卷宗質料,整整闡發了兩天時候。先前對於這個案件的迷霧重重,頭緒也變得越來越清楚了,但因為凶手完整冇有任何蛛絲馬跡暴露,我們固然熟諳結案情,但卻也常常在死衚衕裡找不到衝破口。嘗試了很多體例,停頓非常遲緩。我們都深知如許下去不是體例,拖得越久,市公安局對我們的信賴程度就越低,跟受害者家眷的答覆也就越輕易激發衝突,總不能一向把兩具屍身存放著,不給人家眷吧?
實際上我們幾個都曉得,對方的差人實在也不如何信賴這個電工就是罪犯,但苦於冇有證據,以是也相稱無法。在歸去市局的路上,對方差人奉告我們,現在時候已經靠近午餐時候了,單位的帶領說了要我們好好接待,你們幾位的行李我們都已經送去了住處,我們這就直接去飯店用飯。
我這纔想起來我和馬天賦都冇有屋子的鑰匙。本來表情有些煩躁,看到馬天賦這嬉皮笑容的模樣,我就感覺不爽,因而問他說:“你一個下午都跑哪兒去了,外頭花花天下好玩是吧,那你接著玩兒啊,返來乾嗎?曉得我們此次來乾嗎的嗎?”
實在這也是我最為迷惑的處所,難不成真像阿誰酒吧老闆說的那樣,兩人是屬於中了甚麼邪,導致被甚麼臟東西附身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