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時候,走在遊行步隊最前麵的阿誰捕頭,冷不丁瞥見了我高祖父,趕快走出步隊,一臉帶笑把我高祖父拉到路旁一個冇人的處所。
這天上午,我高祖父在家裡睡的正酣,房門被人敲響了……
日子,又開端這麼一每天過了下去,我高祖父除了每天夜裡打更,白日偶爾會和那些丟孩子的村民到荒坡那邊看一看,不過荒坡那邊已經給官府封住了,閒雜人等不得靠近,他們每次隻能遠遠的看上一兩眼,不過也看不到啥,更不曉得案件停頓到瞭如何一個程度。那些丟孩子的村民,每次都是敗興而來敗興而歸,大家唉聲感喟,他們的表情是能夠瞭解的,我高祖父這時候就會安撫他們幾句,“咱先回家等信兒,放心吧,案子就快破咧。”
捕頭悄悄點了下頭,“填上咧。”
銅鑼前麵,跟著那名捕頭和幾名捕快,一個個的挺胸昂頭;捕快前麵,是一隊手持刀槍的官兵,行列整齊威風凜冽;官兵前麵,三頭老黃牛拉著三輛木籠囚車,幾個手持長槍的官兵跟在囚車兩側巡守著。
隨後我高祖父轉念一想,如果朝廷真賞他百十兩銀子,他能夠把這些銀子分給那些丟了小孩兒的家人兒。想到這兒,我高祖父終究暴露一個笑容,朝捕頭拱了拱手說:“感謝官爺咧,如果朝廷真哩賞俺百十兩銀子,俺劉義請官爺喝酒。”
實在,我高祖父內心很清楚,即便案子破了,他們的孩子也找不返來了,不過他不忍心把這些話從本身嘴裡說出去,同時,他另有一層擔憂,擔憂那些官兵會在不明就裡的環境下把罈子翻開。
因為是道密詔,這在汗青上並冇有記錄,官方也很少有人曉得,不過在道家一些道史文籍裡偶爾有提到過。
我高祖父一聽,頓時鬆了口氣,“那就好,那就好啊……”旋即,我高祖父又想起一件事,“那份信咧?俺記得您把他收起來咧。”
捕頭還是笑著,“劉先生,您過分謙咧,要不是您供應哩線索,俺們哪兒能破案,要提及來,您的功績最大,等將來朝廷哩批文下來了,少不了要賞您百十兩銀子。”
捕頭扭頭朝遠去的步隊看了一眼,衝我高祖父又一拱手,說了句,“劉先生,俺明天另有公事在身,我們他日在敘,後會有期咧。”說著,捕頭回身跑去追逐囚車。
半個月後,也就是清同治九年,1870年農曆八月十五中秋節前後,同治天子頒下一道密詔,廓清玄門,徹查兒童失落案。
捕頭不解地轉頭看了我高祖父一眼,停下腳步,“劉先生您有啥事兒,固然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