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小官人_第27章 拒親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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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仆誒了一聲,跑到楊天佑身邊,“少爺,官人問您明天家去不?“

越想越感覺索然有趣,向來優哉遊哉的李大伯臉上可貴暴露幾絲頹廢之色:“明天讓丫頭們清算鋪蓋行李,你帶著三娘回孃家去住幾天,等風頭疇昔了再說。“

楊縣令想了想,道:“回縣裡吧,夫人和天嬌丫頭還在家裡等著呢。“

“夫人息怒。“李大伯趕緊攔住周氏,提示她道:“這可不是街坊吵架,那是我們縣的大老爺呐!“

楊縣令眼巴巴看著兒子走遠,想追上去,又怕兒子膩煩,把一柄摺扇搖得嘩啦直響。

在這個年代,小娘子們不能當眾議論本身的婚事,哪怕是當著靠近人的麵,也得矜持含蓄。如果聽到彆人議論本身的婚事,必須頓時找藉口分開,或者當作聽不懂,不然會被人嘲笑恨嫁或是不知羞。唯有當著親父母、親姐妹兄弟的麵,才氣大膽透露心機。

李大伯還是點頭。

家仆原話回了楊縣令,楊縣令歎了口氣,想起夫人和兒子之間劍拔弩張的敵對之勢,不敢強求,帶著家仆,徑直回城。

“求親?!“

隻差那麼一點點,就能把楊天佑的衣襬給夾個正著。

在李大伯看來,三娘比大郎更合適挑起強大李家家業的重擔,但是她必定會受婦德所束縛,冇法扛下這份重擔。

李乙少年時在店鋪裡當過伴計跑腿,早就練出一副和軟脾氣,楊家不知禮數,前後兩次摧辱李綺節,貳內心早就一把火燒上來,兩眼燒得血紅血紅,幾近能擇人而噬,但架子還端得住,臉上乃至還帶著笑,客客氣氣婉拒了楊縣令的求親,順口誇獎了楊天佑幾句,纔將父子倆送出門。

家仆在一旁道:“官人,是回縣裡還是回大宅?如果回縣裡,得從速去渡口坐船呢。“

楊天佑翻了個白眼:“您這是籌算搶親?“

但是誰都比不上縣太爺高貴,他纔是縣裡獨一一個能夠坐肩輿出入府衙的縣令大老爺。

“傳聞他們在調集族中後輩,等側重陽登高那天肇事。少爺,要不要去縣衙裡找幾個幫手?“

“行了,既然阿爺已經替我向李家伯伯表白心跡,前麵的事就不勞煩您老操心了。“楊天佑搖手把伴當阿滿叫到跟前,“那邊的事如何樣了?“

一樣的,除非兩家的婚事談到必然程度了,家人普通也不會把冇有影兒的婚事流露給小娘子聽,免得閨中後代們敏感多思,徒惹是非。

以是楊縣令和楊天佑上門求親,然後被李乙客客氣氣送出門的事,冇人奉告李綺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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