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那些事兒1_第29章 胡惟庸案件(4) 首頁

字體:      護眼 關燈

上一頁 目錄 下一頁

先說老祖宗漢朝吧,他們實施的是五天一休製,也就是乾五天歇息一天,可不是歇息禮拜六或者禮拜天,而是輪到哪天休哪天,這一天另有個名字叫“休沐”,在這一天,官員們能夠回家,如許看來漢朝的報酬還是不錯的。

誰知那老農昂首對他說:“我就是吳琳,有啥事兒?”

實在到底有冇有耗損,也隻要官府本身曉得,這不過是一個多收錢的藉口,這一招可謂傳播幾百年,長盛不衰,比明朝的汗青還要長,一向到清朝雍正期間,采取火耗歸公的辦法,這一招才從汗青上消逝。

折色火耗。大師能夠傳聞過火耗這個詞,當時交賦稅常常是什物,如穀物、絲織物等,但偶然也會改征銀兩和銅錢,而熔鍛碎銀時候能夠會有耗損,官府就用這個名義來征收多餘的銀兩,這些多征的賦稅就稱為火耗。

羅複仁算是貧寒了,但畢竟他的官位不高,另有比他短長的。

一幕汗青劇就此開演。

這位仁兄實在是第一號君子,他幾十年如一日,辛辛苦苦乾活,冇有甚麼豪侈的享用(也冇錢),不該拿的錢他一分也不拿,上麵說的火耗和淋尖踢斛的好處他從冇有貪過。每月就靠那點俸祿度日,家裡窮得叮噹響。

官員們首要用的是兩招,我們來先容一下,這兩招汗青悠長,非常馳名。

這一招叫做淋尖踢斛,非常值得一提。百姓交納糧食的時候,官府是用斛來裝的,百姓將糧食放進斛裡,再稱重,計算本身完成的糧食份額。穀堆要按尖堆形裝起來,會有一部分超出斛壁,就在百姓為交完公糧鬆一口氣時,不測的事情產生了。

貪汙的體例

他最後的官職是南京右都禦史,這是個二品官,相稱於監察部部長,能夠說是文官中俸祿最高的人之一了。但他家裡請不起幾個仆人,甚麼事情都要本身脫手,吃得也不好,耐久營養不良,他身後,僉都禦史王用汲來措置後事,一進門瞥見海瑞的家便痛哭失聲。他想不到海瑞臨死竟然如此慘痛,家裡到處吊著舊布簾子(買不起新布),用的箱子襤褸不堪,家裡人都穿戴補丁衣服。用家徒四壁來描述毫不過分。

在交糧這一天,官吏們籌辦好,一旦斛已經裝滿,便凝神屏氣,閉目沉思,然後氣沉丹田,大喝一聲,部分人加十米助跑,衝到斛前,冒死一踹(不冒死不可啊,踹下來都是本身的),如果踹下來的多,就會哈哈大笑。

加入書架我的書架

上一頁 目錄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