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一手按在桌上,探著身子,緊貼著薑哲宇,降落而冷酷的說道:“為了儘快破案,為了從你身上挖出東西,我不介懷將崔慧娜也叫到地檢廳來。我想她那殘弱的身材應當接受不住太大的打擊。”
是阿誰為了節儉一點點辦案時候,就敢當眾鳴槍示警的人;是阿誰為了出氣,白手與暴徒鬥爭的人;是阿誰為了美滿處理案件,冒著生命傷害,與懷疑人現場對峙的人。”
對於本案的答案,他們二人都非常獵奇。也想看看金允浩是如何撬開薑哲宇嘴巴的。
這些,都是薑哲宇的‘作案’動機。
“當然。”金允浩理所該當的單肩一聳,接著伸手錶示:“現在你能夠說說了。但願你說的能讓我對勁,不然,結果你清楚。”
那孩子太苦了,她的餬口中,少時是她獨一的精力依托。我要替她保護少時。
這一點,從發明薑哲宇是木偶的製作者時,金允浩就確認了,“這點我猜到了,我想問的是,你為甚麼要將它歸還給高賢貞?”
早晨0點,本書正式上架,開啟發作形式,0點公佈上架後第一章。
明天我看到訊息,才曉得那小我滅亡了。我也像淺顯韓國大眾一樣,第一次傳聞竟然有人會吃驚嚇而死。”
勝了,薑哲宇交代究竟,敗了,金允浩要重新尋覓線索。
金允浩冇有暴怒,也冇有持續扣問,他鋒利的眼神盯著薑哲宇好久,纔再次開口:
關頭的證據線索,金允浩剛纔情考時,已經找到了……
聽完金允浩的威脅,薑哲宇板滯的眼睛閃現出凶惡的目光,彷彿要將金允浩生吞活剝普通。
金允浩穩穩的握住像似要飛起的銀色打火機,眼中閃著精光,眼神清澈。
“能夠你不太體味我,不清楚我的辦案氣勢。在這裡重新先容一下,我叫金允浩。
是以,他將木偶歸還給高賢貞,毫不是純真的物歸原主。
另有,他在論述時,時不時的輕咬嘴唇,也是節製欲增加的表示。
懷疑人車玄宇的供詞、驗屍陳述、木偶、命案現場的各種物證、圖片、無缺無損的日記……一個個影象不斷的在他腦海中閃過。
當他談到高賢貞的時候,他印堂皺起皺紋,眉毛下揚且併攏,眼睛瞪眼,嘴唇舒展,表示出了氣憤和討厭的神采。
木偶是我親手製作的,拆卸它,很簡樸的事情。我將木偶拆卸成零散的小木塊,然後藏進渣滓袋中,分三次帶出來。如許,外人很難發明。”
薑哲宇在論述中冇有直呼其名,而利用代詞“那小我”,較著是想在說話上拉開間隔,是討厭、試圖坦白究竟的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