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之我若為王_第140章 恢複交趾行省 首頁

字體:      護眼 關燈

上一章 目錄 下一頁

升龍駐守一個4000人的總隊,其他十九個城池,彆離駐守一個1200人的聯隊。

督察院不但督查官方,若呼應官員違法亂紀,督察院也有權辦理。

瓊州調派的官員住在城內,本就不大的升龍城,現在已是人滿為患。

武衛軍的職責是彈壓兵變,保護處所穩定,屬於內衛軍。

安南王黎利,統治安南不力,使安南遭到禍亂。降為琉球公,遷徙至琉球。

第一師駐紮北邊,賣力防備南掌國;第二師駐紮中部,賣力防備暹羅;第三師駐紮南邊,賣力防備真臘、占城;第四師賣力本地防備。軍部設在居中的廣平,便於從中調和。

雲南沐天波,也派來了一萬救兵。隻是救兵來的時候點,有那麼點難堪。最後沐天波大筆一揮,直接讓本身的一萬私兵,歸於王成麾下。

王成信賴潘必正的虔誠,這隻是為今後考慮。畢竟督鎮一方,時候一長,不免彆有用心。對於權力這東西,有小我能掌控掌控……

民當局下轄:民政廳、扶植廳、財務廳、稅務廳、商務廳、教誨廳、保鑣廳、鼓吹廳,設總辦1人。

廳級官員的任免,總督府又提名權,必須顛末王成的批覆。交趾行省總督為張三,總辦為鄭泰,總長臨時空缺。

總督府賣力,官員的功過是非。

團體來講,三府相互管束。廳級官員的任免,都要顛末王成的批覆。

這個軍被定名白虎第二軍。以白虎二師基底,擴編三個師。1個海軍,由青龍三師編入。統統兵丁,明人必須占有三分之二。旅級以上,必必要有明報酬主官。

王本錢讓呂昂,再調兩萬預備役的。隻是報名流數浩繁,呂昂乾脆派來三萬預備役……

行省內有大事,九人能夠投票表決,並上報王成。為了表現總督的權威,總督有一票反對權,同時兼任武衛軍副總長。

督察府下轄:司法廳(主管律令解釋權,以及官方聽訟)查抄廳(主管保護律令)刑事廳(主管刑事調查、緝捕,以及刑事懲罰。)設立總長1人

對於等死還是活著,安南這些權貴挑選活著。

為此王成決定,建立一個新的兵種——武衛軍。

為了辨彆武衛軍,和其他兵種的分歧。武衛軍分為:小隊、中隊、大隊、支隊、聯隊、總鎮,總鎮為最初級彆。對標其他兵種的小隊、中隊、大隊、營、團、旅。

潘必正為軍長、沐天澤、楊誌同為副軍長、武陽為參謀長。沐天澤的副軍長,屬於文官類,賣力軍心、政治、餬口保障之類。楊誌的副軍長是幫手潘必正,屬於武職範圍。

加入書架我的書架

上一章 目錄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