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金手指_第73章 繼承的條件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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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奇特,實際上你們這個時空我們需求的東西並不是很多……考慮到時空轉換帶來的破壞,以及能量的耗損,實際上你們這裡的商品,底子不存在貿易的利潤。不過,還是有那麼幾種東西能夠拿來貿易的,若真的物有所值,賣家也是不介懷付出你一些金銀。又或者,你也能夠試圖用這些商品來付出傳承用度。”導購員倒是俄然說出了張弘斌向來冇成心識到,也不會去想的題目。

“這個……先等幾年吧……莫非東西先運過來,然後存入賬戶內裡不可?”張弘斌反問道。

張弘斌聞言也瞭然了,難怪之前本身一向忽視這個題目,敢情都在想著如何消耗進級,想著如何費錢,那想到如何贏利。再說,萬一贏利了反而扣經曆如何辦?

剩下的幾個小屁孩年紀也不大,真是叫人頭痛。

不過張弘斌已經多少有了點籌算,既然體係隻能傳承給一個子嗣,那麼他能夠把崖山社成員的特彆光榮,作為新君特有的傳承物通報下去。有了這個引誘,信賴這幫傢夥,多少對皇位有點設法了吧?

( )需求曉得體係的利用申明,找誰最得當,答案天然是獨一能夠和張弘斌對話的導購員.

“我轉頭讓人安排充足的量過來,十噸是吧,我曉得了!”張弘斌點了點頭。

“按照超時空售貨條例,第三章第二十七條規定,如果主顧您籌算把體繫留給下一代,那麼必須是你嫡派子嗣,並且傳承工具隻能是一小我;按照條例第二章,第三條規定,如果主顧您要傳承體係的話,您將落空對體係的節製權;同時按照條例第四章,第八條的規定,主顧您必必要付出十噸的黃金,來啟動體係的傳承。”導購員當真的翻閱了某本冊本以後,昂首對張弘斌說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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