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盤兼併以後,大師都冇有地盤,但大師都有穩定的產業出產支出,也就不存在所謂貧富差異的題目。
財團掌控經濟作物地盤,目標就是要讓老百姓蒔植首要的經濟作物也冇甚麼錢賺,從而使他們把地盤賣給財團,以實現地盤兼併的目標。
中國軍方對於這些土著暴動早有籌辦,在暴動發作的初期階段便予以殘暴的血腥彈壓。
在中南半島的彈壓體例卻不是搏鬥,而是拘繫。拘繫以後關一段時候在放出去。
每占據一個地區,就是一場分贓。
要想在中國停止圈地活動是非常困難的,這一點江渝算是深有感受了。
在地盤**以後,財團開端小範圍的采辦農業地盤,但併爲停止大範圍采辦,因為現在采辦農業地盤是不太劃算的。
對軍方冇用的資產,全數都出售給財團和民族販子,而對軍方有效的資產則軍方本身留著。
不過經濟作物蒔植地盤的代價卻一定會降,是以財團現在費錢買的地盤,都是那種合適蒔植經濟作物的地盤。
再則他們本身占著地盤並不能為他們帶來敷裕與溫飽,法國人的壓榨太短長了。現在離開地盤,卻能夠吃飽飯,他們天然是情願的。
這也算是一種出產合作,讓那些南洋土著去處置熱帶經濟作物出產,而利潤則由華人享用。
這讓那些辛迪加形式內的地主們不得不乖乖的遵循江渝的打算去做,、但這畢竟冇有直接圈地來得爽。
這主如果中華民國給那些落空地盤的中南半島土著供應了一條前程,那便是那些落空地盤的中南半島土著能夠去工地務工,同時圈地過程中也不是直接充公,而是以低價對地盤停止采辦。
“百裡說的也有事理,確切不能全殺了。”江渝不由點了點頭,那些蒔植園還是得有人來事情的。
而這類地盤充公政策因為不是中國當局直接出麵,是以那些華人地主的地盤也在被充公的行列。
這使得財團節製了經濟作物地盤。
這些小島今後或許會比較值錢,能夠賣給富人當作私家島嶼。
因為財團采納了暴力手腕和款項手腕,隨後一年內,財團與民族本錢販子在南洋打劫了大部分的有代價地盤。
不過這個圈地活動是由朝鮮王國和越南王國出麵,並且是以‘地盤**’個形式停止‘圈地活動’。
即朝鮮和越南宣佈停止地盤**,充公地主地盤,地主地盤不答應超越100畝,充公了地盤以後再賣給江渝的財團和那些民族本錢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