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大文豪_第四十二章 符合時代的節拍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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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竟他記得的老歌未幾,今後再抄襲隻能朝著八十年代看齊了,鄧莉君的歌曲將是他抄襲的重點工具。

其次,聲音和畫麵的同步體例仍不完美,演員必須將他們嘴唇的行動同留聲機唱片“重現”的聲音設法共同起來。

在這個年代,普通的唱片銷量能破萬就不錯了。

電影公司要想拍攝有聲影片就必必要交納專利用度,在默片昌隆的年代冇有電影公司情願出這筆冤枉錢。

林子軒闡發了第一張唱片的得失。

這個“怪”就很能申明題目,林曉玲不懂音樂,卻還是感覺曲子奇特,這表白這首曲子和這個期間是分歧拍的。

為了捧歌星,他也算是蠻拚了。

有聲影片並不是一種新奇事物。

並且歌曲必然要合適期間特性,如許才氣被快速接管,《夜上海》就是最好的例子。

歸正拍攝默片也能贏利,何必冒著風險去拍攝有聲電影呢。

林子軒為孟曉冬爭奪到了500塊灌錄一張唱片的身價,這類身價隻相稱於普通京劇名角的代價,但對於歌星來講算是頂尖了。

起首,電影裡收回來的聲音在大劇院放映時帶有濃厚的鼻音。

這恐怕和這個期間音樂的程度和聽眾的接管才氣有關。

如果唱片銷量過三萬張,在提成的根本上要按比例分紅。

就算是《夜上海》那張唱片銷量終究破了兩萬,也是因為那是風行歌曲的開山之作,質量上乘,受人追捧而至。

但這不是真正的有聲電影。

林子軒聽罷欣喜不已,他讓百代公司給他采辦一套有聲電影的拍攝機器。

至於專利費,在中國你和我談專利費,你開打趣的吧。

何況林子軒對他的歌曲很有信心,為了奠定孟曉冬超一流歌星的職位,他又經心遴選了四首歌曲。

和百代公司達成合作和談,林子軒和張常福議論起采辦電影拍攝東西的話題來。

顛末一係列工藝措置,使聲跡和畫麵合印在一條正片上,製成影片拷貝放映時,放映機附有還音裝配,在映出畫麵的同時,能使聲跡複原為聲音。

並且當唱片銷量過萬時,林子軒會獲得每張唱片一角錢的提成。

跟著留聲機的提高,幾年後唱片銷量過三萬張並不是難事,如果冇有小唱片公司仿造的話,就算是~,過五萬張也有能夠。

他不能幫襯及歌曲是不是和這個期間合拍,也要慢慢培養聽眾的興趣。

電影拍攝東西好談,林子軒重點存眷的是有聲電影的動靜,通過拍攝《上海假日》,他對無聲電影厭倦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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