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沈紹拉著他的手,他會健忘本身還一雙腿!
曉得嘉良偶爾有寫日記的風俗,洛毅森翻開抽屜拿出玄色的日記本。看到最後一頁是七月十二號,隻寫了一句話。
“神經病。”大媽嘀咕了一句,走得遠了些。
“收我錢的人。”
沈紹隻感覺右臂一麻冇法使力,懷裡的人就如許等閒地擺脫了他的擁抱。
「明天的事情很多,我能夠快撐不住了。」
長久失神,身材不受節製,對外界毫無反應。尼瑪,沈紹的環境跟公孫錦一模一樣。不,另有本身。本身也曾經呈現過一次近似的狀況。當時候曾經闡發,啟事來自於江蕙,因為他是跟江蕙麵劈麵的時候,產生了長久失神的環境;而公孫錦那一次也是因為見過江蕙。
但沈紹不是,他固然見過江蕙,也是十幾個小時前的事了。沈紹的環境或許跟江蕙無關。他是見過了姬韓斌才變的非常。可本身也見過姬韓斌,本身如何冇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