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喝醉了,誰會對小屁孩動手?老子看著像變態嗎?”
問我如何曉得,他身邊有部手機,幾次播放著男人跪在地上告饒的畫麵:“我是混蛋……我、我拐賣了很多小孩,入室擄掠、還把賣不出去的小孩的器官拿到暗盤上賣……您饒了我吧、我都說出來,求你饒了我吧!”
“實在……”穆斯年難為情的說:“現在我母親黏她黏得很緊,孩子本人也不太情願出門。”
看上去冇弊端。
很多網友開端一窩蜂的對警局停止說話進犯,官網首頁下淨是攻訐警方不負任務,將走失兒童交由彆人扶養的話語,很多網友以為孩子待在警局就不會遭受不測。我感覺莫名其妙,統統都是通過正規的法律路過做的決定。
就在今天下午,一個被揍得鼻青臉腫的男人呈現在警局門口哀哀哭叫,瞥見差人跟瞥見救星似的――
冇等頭痛完手頭的事,當天早晨穆斯年再次拜訪了我們分局,此次經曆足以讓我腎痛三年――
哈哈哈哈如何不說家裡被外星人不法入侵用UFO把孩子帶回了外太空呢?真是要瘋了,比來的“女童”如何這麼能折騰?一天三起女童事件?
“不過我帶來了她的正麵照,請儘量幫忙她找到真正的家人。”
無巧不成書,“走失兒童”、“被拐兒童”、“失落兒童”滿是同一小我。並且是個不如何親熱的小傢夥。
是的,很像。
莫非隻要我重視到了,事情裡拎著男人衣領的手的大小較著是個孩子?
我並不信賴網上以訛傳訛的本相,以為這內裡水分大得很。如果不是古蹟產生,如何會有人從二十八樓摔下來還好好的活著?
男人過後回想卻如何也想不起本身被誰揍了,而那部手機恰是他本身的。
先是A+創意的CEO報警偶遇一個走失女童。
這成了一樁無頭懸案?
還等我想出個以是然,那孩子出事了――從百貨大樓頂樓墜落。這事幾度占有訊息頭條和微博熱搜榜,想不曉得都難。
很奇特,非論是訪問目睹者還是調查監控錄相都找不到桑葚從樓層走到頂樓的跡象,案發明場冇有血跡、打鬥的陳跡,就像有甚麼平空消逝了似的。
事情終究以巨星Ian帶走桑葚閉幕。下屬以為這是最好的成果,決定以“出錯墜樓”結案。但我不這麼以為。
你覺得事情就這麼結束了?
麵前的男人西裝筆挺,從遞出的名片上來看也是個名流人士,固然未婚但與母親同住,根基合適能夠虐待孩子的前提,隻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