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山軍_第十二節軍規一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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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謙苦苦思考,夜不能寐,昂首瞻仰天空,銀河還是浩大無垠。

“我可不敢包管。不過你說的對,練兵不能擔擱,但軍規要改一改了。”

之前在八隊是不能專設軍規的,那樣形同造反。

但不測埠,大隊的殘存人馬竟然逃回了山,並且有一個有分量人物帶隊。這就給龍謙帶來了應戰。幸虧周毅這個資格比他深的前隊官是身負重傷返來了,欠了他的大情,臨時冇有與他爭奪盜窟之主的才氣。以是龍謙急著要完成整編,將軍隊完整節製在手裡。龍謙曾假想,在他拿出整編計劃後周毅分歧意如何辦?他底子冇有去想著用武力火併周毅部,固然他有才氣做到這一點,但結果是得不償失。龍謙深知,一支軍隊的生長就像一小我的生長,幼年期間不能給心靈留下難以彌合的創傷,一但構成創傷,改正起來就會很費事,總會在某種時候以本身不肯看到的情勢發作出來,給本身帶來嚴峻的傷害。

三大殺頭律:

對於已決定完整融入這支盜賊武裝,期近將到來的亂世中闖出一片天空的龍謙來講,曹錕進剿蒙山是機遇而不是危急。這個機遇被他很好地掌控了,他部下的力量不但冇有減弱並且有所加強。但挑選一個居住之所卻費了一番腦筋。衡量利弊後龍謙冒險將步隊帶回了蒙山,但願官軍遵循他所曉得的那樣,掉頭去對於勃然鼓起的義和團而放過他這個毛毛蟲。這個打算被完美實現了,龍謙回山後就直覺官軍不會再來了,當然前提是他不再搔擾處所。

1、統統行動聽批示,下級從命下級;

三條殺頭律冇啥好解釋的,大師也無分歧定見。與八條懲罰令相配套的另有幾十條細則解釋,對違背某條軍令做了儘能夠細的規定。比如軍中禁賭,如有違背,措置將分幾種環境:長官與兵士同賭者,不罰兵士,隻罰參賭中官職最高之長官,但獨資全數充公充公。長官將麵對軍棍二十的處罰,行刑者一概為內衛隊成員。若全數為兵士,每人將領十軍棍。凡受處罰者,全數記入檔案,如重犯同類弊端,更加懲罰,直至槍決。

但周毅竟然冇有表示貳言!這令龍謙大為鎮靜。整編團體長停止的比較順利。最大的特性是本來比較完整的八隊和六隊完整被打散了,人馬混編進新建立的四個連隊中,“山頭”臨時是消逝了。不過撤除興高采烈的八隊,其他幾個隊的少數人還是有被八隊吃掉的感受,但人在屋簷下,不得不低頭。有定見也說不出來。更因為整編是在“光亮”的景象下停止的,那些有定見的人臨時也說不出來。龍謙有信心將那些人的不滿逐步撤銷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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