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證物證俱在,中午斬首,這成果你們可對勁?”張縣令解釋著。
他已經被戴上手鐐腳鐐,完整發揮不開,他的手漸漸往腰間摸去。
成果一群人浩浩大蕩來到公堂外,為首的鮮明是華服中年男人,和一個微胖的婦人。
之前在祁國的桃花穀,他在四周采藥,並冇有把毒帶在身上,才被匪賊抓去。
“大人,我的兒慘死,不知你如何措置凶手?”王子財三步走到洛錦書身邊,看著洛錦書的目光好似想將他碎屍萬段,隨後對張縣令作揖道。
他這麼說不過是逗洛錦書玩,先給洛錦書但願,然後再讓洛錦書絕望,如許豈不是更好!
“他是王寶華的親信,若他說的話都能作為呈堂證供,那我找個朋友是不是也能做人證,證明我的明淨?”洛錦書道。
“王夫人,這裡是公堂,切莫大聲鼓譟。”張縣令好言提示道。
張縣令冇想到洛錦書這麼能說會道,他不屑地看著洛錦書,朝衙役道:“把王二帶上來。”
而中年男人看到屍身,眼眶潮濕,麵色氣憤。
“是的,大人,絕對是他,小的能夠用性命包管。”王二信誓旦旦地說道,“當時跟他在一起的另有個美……另有個女子,那女子弱不由風,以是利用暗器的必然是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