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永咬了咬牙,固然心中仍然嚴峻不安,但是卻下定了決計。
他所說的殭屍不是西方電影內裡的喪屍,而是身穿清朝打扮的那種殭屍。
方永猛地站了起來,眼睛一亮,非常衝動的說道:“對了,對了,對了,我如何把殭屍給健忘了。”
電話那頭的楊紅聽到這話頓時感到絕望了,或許是因為已經接管了這個究竟,她反而沉著了很多,帶著幾分生硬的客氣道:“謝,感謝了,打攪你一番真是不美意義,再見。”
不過國度大事和方永冇有多大的乾係。
阿誰時候他還在黌舍上課,對於這事情也隻是傳聞,並冇有去市中間去看,以後也冇有在乎,因為以後他傳聞才一天時候武警,軍隊就已經撤走了,估計殭屍已經毀滅了。
但是他如果想要在接下來惡鬼叢生的天下當中儲存下去的話,殭屍血是必不成少的存在。
可毀滅殭屍倒是一種極其弊端的做法。
“另有甚麼事情麼?”楊紅問道。
方永楞了一下;“你是誰?”
“我叫楊紅,上午公交車上我們見過麵,不曉得你還記不記得?”電話那頭的女子說道。
總之,殭屍血是對抗厲鬼類最有效的手腕,似於萬金油般的存在。
“不美意義,叨教,是方永麼?”電話那頭是一個女子的聲音。
“給我兩天時候,兩天以後你再打電話給我,到時候我或許有機遇救你的孩子。”方永說道。
如果你將殭屍血灑在屋子四周,那麼將冇有厲鬼能進入你的屋子。
方永本身能避開,但是父母卻避不開那場報酬的動亂,他的親戚朋友,也避不開那些厲鬼,猛鬼,無差彆的殺人體例,讓將來的人們誰也不曉得本身會成為下一個受害者。
他倒不是負氣,而是血鬼手這類東西沾上了就必死無疑,真的假的都不首要,五天以後楊紅的阿誰小孩必然會死。
以方永將來的影象來看,猛鬼實在並不算可駭,隻要他藉助之前的經曆能夠輕鬆的避開猛鬼的襲殺。
忽的,方永想到了甚麼開口道。
“方先生,你既然曉得血鬼手這東西,那必定也有救治的體例吧,求求你了,求求你救救我的孩子吧,你不管要多少錢我都給,隻要你救救我的孩子。”隨後,電話那頭楊紅帶著哭腔的哀告道,涓滴冇有在乎對方隻是一個高三的門生。
方永想了一下,說道:“你是阿誰抱小孩的大姐?你如何曉得我的電話,你打我電話做甚麼?”
“我記得大昌市也曾呈現過一頭殭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