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深山奇遇 (1)[第1頁/共6頁]
當時放逐的犯人很多,先被髮配到遙遠之地,過些時候再逃返來,花些錢把官司告終,還是橫行霸道,這地痞戴了枷,一起走在街上還到處訛錢,趕上做買賣的就冇事謀事,誰不給錢他當即躺到人家店鋪門口不走了,打他他也不怕,那些做買賣的大多怯懦怕事,隻求息事寧人,從速給倆錢把這位爺打發走,而押送的差役也怕找費事,乃至還想分點油水,以是都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所謂鍋夥,是一幫地痞惡棍,幾十條光棍湊到一塊,半租半搶占有一處民宅,內裡搭上通鋪,再支上一口大鍋,世人吃在一起睡在一起,為首的大哥就是寨主。
楊六爺比較科學,認準一個事理――“舉頭三尺有神明,湛湛彼蒼不成欺”,之前窮的時候,靠著替人挨板子度日,冇做過敗德行的事,起家以後,更是一味地積德,不管是和尚還是老道,乃至是要飯的貧民,隻要從楊府門口過,必然請出去,籌辦齋飯接待,臨走再給點錢,廣結善緣。
那人隻是不信,推開葛先生,緊跑慢跑,趕到郎中住處,到了才發明大門緊閉,一問鄰居,這郎中明天就外出給人診病,至今未回,想是這趟去得遠了。那人無法,隻好回家,這一來一去,可就遲誤了很多時候,到家得知老婆痧症退了,但動了胎氣,彷彿有分娩之兆,他顧不上坐下歇口氣,又倉猝跑去請穩婆,合著又是一來一去,兩趟折騰下來,最繼配子還是流產了,肚子裡的孩子冇保住,他老婆婦道人家想不開,而後一病不起,搭出來一大一小兩條性命,那人悔怨得拿腦袋撞牆,如果開初聽了葛先生的話,也不至於產生這等慘事。
說的是大清鹹豐年間,有個年青的混星子楊小六,他本家姓楊,貧苦出身,冇個大號,也不曉得從哪論起來排行第六,又因年小,以是熟諳的都以楊小六相稱,後代提起來就尊稱楊六爺了。
藤明月看著我的臉凝睇了一陣,然後悄悄地搖了點頭,神采間卻顯得如有所思。
阿豪事前探聽過,這山中有座小板屋,裡外分紅三間,之前是給觀光宿營者預備的民宿,相稱於一家深山裡的小旅店,可來的人實在太少,運營不下去了,板屋就此荒廢,偶爾進山的探險者,都會在這宿營,板屋固然粗陋,但幸虧不消照顧帳篷了。
楊六爺年青時為人仗義樸重,被一夥小兄弟推為一個鍋夥的寨主,也是不得已而為之,從不做那些欺詐訛詐的活動,當時官府常常是認錢不認人,犯人上堂受責打之前,隻要這案子不大,能夠花點錢雇混星子上堂代為受罰,楊六爺憑著身板健壯,屁股蛋子肉厚,端賴替人挨板子賺個飯錢,勉強口,以是冇多久部下人都各奔東西了,鍋夥裡隻剩六爺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