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嗬嗬地笑,已經聽到我肚子響的聲音,撲滅一根菸,站起家,說道:“走吧,我們去吃早餐。”
到了淩晨的時候,我又醒了,看了看時候,快到上學時候。揉了揉臉,又看了一眼春哥,見他盤膝坐在椅子上發楞。
“春哥,你借我點錢,行嗎?”我固然不抱但願,但還是開口問了一下。
“你醒了。要不要吃早餐?”他問道。
“給你演出個把戲如何樣?”春哥笑著放下油條,指著熱騰騰的餛飩,“不消勺子夾餛飩。”
煙味和油條的香味稠濁在一起,真不曉得有甚麼好吃的,但他吃的津津有味。
“不想!”我聽出他的意義,就是想拉我入夥。爸早就說過,君子不食嗟來之食,不飲盜泉之水。哎呀,咳咳咳,我……我現在是不是跟他吃小偷的東西?
街頭路邊燒烤攤還冇畢業,一些上夜班的坐在那兒吃著燒烤吹著牛,一舉一杯明黃色的啤酒。
“彆去爛尾樓了。早晨去我那兒住吧!”春哥俄然說道。
聞到燒烤香味,我的肚子咕咕叫,有點餓了。躊躇了一下,口袋裡的錢壓根吃不起燒烤,隻得嚥了咽口水往前走。找了一家大一點的診所草草措置了一下傷口。花掉一多數錢,感受身材還是疼痛。
“嗯,感謝你前次幫我。”我想起他帶我去診所的景象,心中出現暖和的浪花,人間自有真情在。即便是小偷,仍然也會助報酬樂。
想到這,狠狠咬了一口油條宣泄不滿。
昨晚就冇如何吃東西,他一說,肚子裡咕嚕咕嚕地響。
我一愣,心說這如何行?我隻是乞貸罷了,他竟然聘請我去他那兒住。太出乎我料想以外了。隻是……我去了,會不會……不對……他憑甚麼聘請我去?
分開差人局,走在街頭,任憑夜晚的風吹在我臉上,有點悶熱,而我內心卻出奇的冷。我不曉得該不該悔怨跟他們去KTV,更不曉得將來何去何從。
我有點懵,忍不住揉了揉肚子,感受裡邊像是有無數蟲子張著嘴催促我從速吃啊吃。孃的,歸正已經被杜小夢誣告為小偷,多吃一口少吃一口無所謂了。
我看著他苗條如女人般矯捷的手,心念一動,小偷都是有錢的,如果跟他借點錢,對付一下,是不是……
“丫,是文一卓啊,又被人打了?”中間一個玩收集遊戲的人看了我兩眼,似笑非笑地臉上暴露諷刺意味。
春哥一手夾著煙,一手用筷子夾著油條。我重視他夾煙的姿式很特彆,不像彆人用食指和中指,而是用中指和知名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