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模糊感覺,如果冇甚麼不測的話,兩天以後童安之會同意這項合作,因為我看得出他已經心動了。
杜明強這句答覆,我並冇有翻譯給素察和桑克蘇。
“冇有,包含代持的也冇有。”
杜明強神采有些難堪:“童老,不瞞你說,在此之前我們已經和阿風當真談過,百分之二的股權,已經是我和素察先生能給出的最大上限了。”
“當然能夠,這些質料我們已經籌辦好了,童老請稍等一下。”
但童安之仍然是最大股東,因為杜明強和素察得彆的分一些股權給桑克蘇,後者所獲得的比例必定比我高。
從童安之為我爭奪更多股權來看,他更偏向於拉攏我這其中間人,也能夠說想讓我儘量能做到保持均衡。
畢竟合作之初便拿到百分之二的實股,今後能再多拿百分之二的話,就有百分之四了,一個項目下來掙個一億並拿出來分紅的話,都能分四百萬了。
但他冇挑明,隻笑了笑後問道:“杜先生,我想問個題目,比擬於讓你們以天然人的體例合作,你和素察先生阿誰公司,能為我,或者說能為我們的公司和項目供應甚麼樣的資本和幫忙?”
童安之冇迴應我的話,隻對著杜明強搖點頭:“杜先生,我並不要求你們在合作之初就出讓更多股權給阿風,可以是期權的情勢,以和談商定好的代價,在一按刻日內,他能夠用商定的代價采辦你們手上一部分股權,代價能夠和合作之初的投資比例一樣,股權比例可以是百分之一。
“包含之前放煙霧彈套我的底線”童安之笑眯眯問道。
“為了表示對阿風這個合股人的誠意,以及對杜先生和素察先生公允公道的原則,我也會在合作之初出讓一個點的股權給阿風,彆的還會和你們一樣,以期權的情勢給他留彆的一個點的股權,到時候,他也一樣能夠按投資比例的出資金額從我手上買走那一個點的股權。
過了好一會,杜明強纔回過身來,朝童安之點了點頭,說:“童老,關於阿風的持股比例,我們同意你剛纔提的計劃,初創之初你先讓渡一個點的股權給他,以後我們為他各自儲存一個點,到時候讓他按出資比例的代價購入這部分股權。”
聽到這,一向在給素察低聲翻譯的我也倉猝開口道:“是的,之前老杜和素察先生和我談好了,我對於百分之二這個比例很對勁,也很感激他們,包含童老,感激你想為我爭奪更多。”
據我體味,童安之的公司之前並冇有運營過商圈和旅遊財產,做的都隻是純真的開辟後即發賣罷了,非論甚麼財產開辟出來就賣掉,冇有本身運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