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先生,你另有事?或者還想威脅我的拜托人,那我現在便能夠奉告你,如果我的拜托人呈現不測,你絕脫不了乾係。”阿誰狀師很負任務的對梁平說。
……
阿誰狀師很專業的說道:“梁先生,你兒子三番兩次派人暗害我的拜托人,將他撞入河裡,以後還要放火燒他家屋子,手腕極其卑劣,我建議,你用耀騰花圃的樓盤用來補償我拜托人的人身與精力上的喪失。”
沈十三漸漸放下茶杯,抬開端,說道:“出去。”
且莫說,本身的兒子現在還被沈十三扣著。
幾天後,耀騰花圃樓盤項目,轉移到百翡地產之下。
實在,梁平曉得本身兒子想爭奪沈十三的未婚妻的事,也就是答應馨,且還抱著暗中支撐的態度,畢竟答應馨是美成個人的第二大股東,如果能把那丫頭娶回家,對於金茂地產今後的生長絕對是無益無弊。
“十三,耀騰這個樓盤項目剛好做起來,金茂地產投入了4億的資金,且動用了大量人力資本,現在你能夠說撿現成的。”夏楠恭喜道。
這就叫明的暗的一起來。
對於現在的沈十三來講,搶現成的就是他的遵旨,這能節流他本身去開辟的時候,在貳內心,時候比款項要貴重的多。
“你說甚麼?”梁平幾近跳起。
梁平恨恨的看了那狀師一眼,深吸口氣,卻仍然不免寂然低頭:“行,如果我能見到本身的兒子,並收到統統對我兒子倒黴的證據原件,耀騰花圃,我補償給你。”
錢當然是個好東西,可一方麵來講,它也隻是死物。打個比方,如果沈十三直接讓梁平再賠4個億,還不如要這個樓盤,因為給本身4個億,並不必然能做出這個樓盤來。更簡樸的說,對於沈十三而言,搶4個億輕易,可比起一座代價4億的下蛋金雞,誰更值錢呢?
沈十三不急不緩的說:“你以為綁架,投藥,迷-奸,蓄意暗害,派人放火,這些罪名加起來,能不能判個無期,嗯,對於普通布衣的話,估計都能夠槍斃了。不過你家有錢,動脫手腳,減到30年應當冇題目,隻是30年後,怕是不能給你們梁家添子添孫了。”
沈十三點了點頭:“對了,另有金茂地產那輛蓄意撞了我的卡車,一併交給警方取證。”
以是他此次過來,是做了籌辦,身上藏了灌音器,隻要沈十三流露一點綁架本身兒子,逼迫本身兒子轉走3億資金,再出言以扣著本身兒子來威脅訛詐本身,到時就能扳回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