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廳人正在散去,冠蘭號召吳長江檢長和公訴科科長左偉一起去法院的食堂吃午餐。
法警大隊夏大隊長陳述統統提押庭審的犯法懷疑人都吃過飯。冠蘭問:“馬元寶押在甚麼處所。”“在彆的一個無人的審判廳。”冠蘭曉得,上午庭審時,二號被告人朱金元與一號被告人馬元寶劈麵對證,說出了事情的本相,如果把他們關押一起,以馬元寶的暴虐很能夠的會抨擊朱金元,法警一旦節製不了場麵,到時打成一團,很有能夠會出亂子,防備在先,她在法庭上宣佈了,把這兩小我分開押送就是這個意義。法警夏大隊長,當然明白意義照辦。
吃完飯,冠蘭來到了留置室,她既是本案的審判長,又是負構造本案審判的任務人,對提審的押送環境她不敢懶惰。
吳檢長曉得冠蘭講得有法律根據。因為,審判期間,群眾法院發明新的究竟,能夠影響科罪的,能夠建議群眾查察院彌補或者變動告狀。他答覆:“好,我剛纔還跟左科長說了這事。”
審判大樓的前麵,是空蕩蕩的院子,離大樓60多米的處所是一堵2米多高的圍牆,牆後是一條公路,公路的那邊是灌木叢林的山坡。朱金元撒腿朝圍牆跑去,冠蘭大聲高喊:“站住!站住!”朱金元不顧統統衝到圍牆邊,象兵士越停滯樣,藉助一腳蹬在牆上的力量,雙手抓住牆沿,欲翻牆逃竄。誰知雙手冇抓牢“噗嗤”地滑落下來,差點跌倒。冠蘭叫道:“站住!不準動!”朱金元見冠蘭站在窗台邊,又是個女的,曉得何如不了他,折回,又衝刺,欲第二次翻牆逃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