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女審判者_第11章 證據變換家庭暴力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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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再次開庭的前一天,冠蘭對鐘大鵬狀師說:“本身不出庭行不可?”

冠蘭淌眼抹淚,姑姑將她擁在懷裡。

鐘大鵬:“再叨教李申金,如何打冠蘭的。”

“上麵,是第二小我也是隔壁鄰居的證言,我在這裡……”

兒子兩次打媳婦做婆婆的都清楚,她也就不美意義多問證據的細節,問陳法官如何辦?

另一證人是如許說得:“當時我瞥見,供銷社賣布的小冠倒在地上,一個男人坐在她身上亂打,小冠就叫拯救啊,拯救!我立頓時去拖開了,我瞥見小冠流了鼻血。……。”

“早晨大抵十點多鐘,我聞聲隔壁房間有人叫,打死你,打死你,又有人喊拯救啊!我從速跑疇昔,瞥見,有個男人的拳頭象雨點般的落在小冠身上,然後拽著她的頭髮摁倒在地,上去又用腳踢,邊踢邊說,打死你,叫你偷人,你這個臭婊子!我衝上去拖開說,不要打了,再打會出性命的。這個男的痰噴噴的說,不要你管,她是我老婆。我說,是老婆也不能往死裡打。這個男的還要打,中間的人說,申金、申金算了,也過來拖開,這小我象是朋友的。”

李申金的母親說:“兒子不出庭行不可?”

陳耀樸點頭同意。

至於,鐘大鵬是如何彙集這類證據的呢?很簡樸,他在冠蘭姑姑麵前陳以短長乾係。

陳法官吃了,拿了,玩了,風向大變了,以被告有新的證據為由,決定再次開庭。

鐘大鵬又問:“叨教李申金,本年4月16日晚10時擺佈,你在江紅市陽明區濱湖小區H棟201室,也就是冠蘭的租房裡,你是否毆打過她。”

李申金在法庭上說:“我打冠蘭不算是家庭暴力,因為她偷了人。”

陳法官打斷說,類似的內容就不要唸了。請辯白人持續發問。

“想離,巴不得頓時離。”

鐘大鵬接著說:“我這裡有冠蘭捱打後當晚到市一病院診治的證明書,證明冠蘭頭部血腫有3塊,前胸腰部大腿上,軟構造血瘀各4塊。

陳法官奉告她,如許不好,你申金是被告冇特彆環境是要到庭的,再說肯定了開庭的日子並且告訴了申金,申金如果不到庭,由被告也就是你媳婦陳述,冇有被告證明,普通都采取被告的證詞,對申金是倒黴的。陳法官還跟她說找個狀師辯白要好一點。李申金的母親說歸去再想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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