黴女大翻身_第十九章 商議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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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這下輪到我經驗你了。你是電視劇看多了吧?我國可冇有‘汙點證人’的法律觀點。在我國近似的司法實際是叫做戴罪建功,揭露揭露,爭奪廣大措置。

“好吧好吧,如何說都是你有理。再然後呢?”

“曉得曉得,我堂堂大狀師能不曉得這個?!”胡浩話還冇有說完便被陳陽打斷了,“按照我國現行法律,刑法實施無罪推定原則,在法院還冇審判之前,任何人都不能稱其為犯法。也便是說,在法院訊斷下來之前,隻要‘犯法懷疑人’,冇有‘罪犯’。”

“這不就還是要問他為甚麼要殺王怡媛嗎?說了這麼大半天還是這個題目,你也真夠墨跡的。”

按照我國2015年修改的刑法,此中第一編、第四章、第六十八條明白規定:‘犯法分子有揭露彆人犯法行動,查證失實的,或者供應首要線索,從而得以偵破其他案件等建功表示的,能夠從輕或者減輕懲罰;有嚴峻建功表示的,能夠減輕或者免除懲罰’。

“不一樣,你冇有把握任何證據,直接問他,那就是誹謗;你把握了證據,那就是質詢。性子分歧。”

胡浩很安然的看著陳陽,聽著對方背誦相乾法律條目結束後,才點點頭道:“看來是我多慮了。之前見你滿嘴跑火車,我都擔憂你這狀師證不是費錢買的了。現在看來你還是真的讀過相乾法律條目的。”

“我冇有學法律,也曉得‘汙點證人’的存在,你就不能承諾今後為他申請轉汙點證人?”

“幸虧曉得你是有狀師資格,不然我真思疑你是個法盲。我們平時說說甚麼‘懷疑犯’之類的話,也是一種商定俗成的稱呼罷了,實在我國並冇有‘懷疑犯’這個說法,隻能稱其為‘犯法懷疑人’。你倒好,直接給人家安上‘罪犯’的名頭了,你莫非不曉得……”

“對於這類既盜竊、又擄掠、還搞行刺的罪犯來講,有需求委宛嗎?都成慣犯了,我感覺酷刑逼供都不為過。”

“嗯,有氣力,就是不務正業罷了。”

“你第一次接拜托嗎?你感覺如許問會有甚麼成果?那次交通變亂被定性為不測,你卻說行刺,那不反倒成了誹謗?”胡浩對於陳陽的答覆深感無法。

“行了行了,我倆普通大,不消老是像個叔叔一樣來經驗我。說正題吧,你想讓我問甚麼?”

“業精於勤而荒於嬉。你用心太多,說好聽一點你是樣樣都會,但細算起來你就冇一個是特長的。”

“你去辦理好受拜托手續後應當能夠拿到警方獲得的物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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