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利堅之人氣莊園_NO.59.簽訂合同以及準備分贓 首頁

字體:      護眼 關燈

上一頁 目錄 下一章

在狀師的伴隨下簽訂了合作和談以後,陳漢就把冇賣完的那些作品一股腦都交給了埃利奧特去措置。埃利奧特的畫廊就在邁阿密本地,這幾天以內陳漢已經去看過好幾次了,已經確認了埃利奧特不是一個白手套白狼的欺騙犯,再加上有條約在手,也不消擔憂埃利奧特會拿著本身的作品胡來,以是,陳漢纔會如此放心的直接把那麼多‘藝術品’直接交給埃利奧特。

遲誤陳漢立即上路的第二件事,或者說另一小我,則是陪了他四天的詹妮弗。

“唔~~。”

說是秘書也好,說是構和專員也罷,歸正詹妮弗在構和中起到了不小的感化,於情於理,都應當要給她一點酬謝纔對。

走神之下,長久的停頓了兩秒鐘。

“我這兒又不是一小我,你忘了我們第一次見麵麼?還記得跟我一起的那些美女麼?嘿嘿,我和她們一起喝的。那麼多人,也不算多啦。”

在這一份章程中,最為關頭的,天然就是合作兩邊各自所占的收益比例。

普通來講,如果是代理合作的話,那麼經紀人和藝術家的分紅比例就會比較均勻,要麼是六四分紅,要麼就是五五分紅。

“我,算了,你明天有空……。”

究其啟事,就是因為經紀人在停止推行和鼓吹的時候會投入大量的資金,彆的還會提早為藝術家供應餬口費和創作時的開消。考慮到這些先期投入,以是,經紀人才氣夠拿到總收益的四成以上。

加入書架我的書架

上一頁 目錄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