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誌浩確切不是教徒,但是他和尼爾那但是共磨難的鐵哥們,哥倆一起從舊金山浪跡了加州六年,要不是因為有了孩子,尼爾這傢夥說不定和雷誌浩現在又在一起策畫著要去那裡玩呢!
悠悠醒來,感遭到腦海裡還是一片漿糊,還是神態不清,不過俄然間復甦了。
“糟糕的回想,我去打獵了。我買了一個活動型打獵弓箭,不過連隻兔子都冇有打到。我看起來分歧適成為一個超卓的獵人,下一次記得提示我拿走尼爾的槍。”
雷誌浩嘿嘿嘿的笑了起來,有些事情還是不要揭露的比較好。
“不,我現在另有很多的事情冇有做,我還冇有玩夠。凱特,冇有涓滴衝犯的意義,但是你的朋友當中我冇有一個感興趣的,你曉得我的意義!”
看著爛泥扶不上牆的雷誌浩躺在沙發上喝著啤酒、看著電視,凱特恨鐵不成鋼的瞪了一眼,然後扶著肚子去接著忙著她的事情。不過威脅還是要威脅一下,誰讓雷誌浩太不靠譜。
以是彆看在美國普通來講槍和車是不會隨便借人的,不過如果雷誌浩真的要拿尼爾的槍去打獵,尼爾必定不會多說甚麼。
很多人說貧民家的孩子早當家,這話一定對;雷誌浩家裡的前提實在是很普通的,上麵有一個哥哥,而父母隻是小鎮上的農夫。
接過凱特扔來了啤酒,雷誌浩生無可戀的躺在沙發上,一點都不在乎凱特的調侃;損友的女朋友,熟諳也有兩年多的時候了,大師是甚麼脾氣相互都清楚。
聽到了雷誌浩的話,作為半個嫂子的凱特有話說了。
不要再打獵了,雷誌浩感覺本身前程誇姣,他另有一些牽掛,感覺本身的生命當作另有很多的誇姣冇有去嘗試,以是現在也就不持續在山裡待著了。
因為阿誰時候的雷誌浩性子野、貪玩,感覺美國有很多值得玩的東西。也確切是如許,一個冇甚麼見地的小屁孩到了美國就迷了眼;在唐人街的後廚待了一段時候,也熟諳了尼爾。
重見天日了,先前看到的甚麼小屋彷彿不見了、阿誰鑲嵌著巨大寶石的魔杖也冇有了蹤跡。最首要的,還是看到了比較熟諳的叢林,不再是先前那般富強。
“那是僅次於我熟諳凱特和曉得有了孩子以後的最好的光陰,我能夠包管!”
對於這個老外嫂子的美意,雷誌浩哈哈哈的大笑兩聲;美意心領了,果斷不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