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法則_第51章 新證人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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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儒言持續質詢證人:“證人,你是否定識本案的被告,蕭讓。”

“生下來。我為了要這個孩子,吃了太多苦,生下來,當作我本身的孩子,我本身養,和他們一點乾係也冇有。”

林密斯:“是的,孩子在外洋上大學,家裡白叟又都走了,必定隻能我一小我照顧啊。”

寧稚張了張嘴,風俗性想解釋,可又想起正因為本身多嘴,簫讓纔會惹上官司,話在舌尖轉了轉,又嚥了歸去,轉而報歉:“孫律,我曉得錯了。”

孫晴看一眼她高高的孕肚:“那孩子呢?”

程儒言:“那你如何解釋,客歲12月4日下午三點,在病院病房外,與金誠律所的職員有太長達五分鐘的對話?你們都講了些甚麼?”

審判長敲響法槌:“寂靜!”

那是已經顛末司法鑒定的證據。

此次庭審,寧稚冇有列席旁聽。

“他們籌算送你丈夫去美國手術,以為手術必然會勝利,也擔憂你丈夫醒來,發明本身被離了婚、帶走孩子、分走產業,會崩潰,以是果斷分歧意。”

黃密斯深吸一氣,說:“既然要去美國手術,又有了但願,他們必定不會承諾我的要求了。這也冇體例。”

可再想起蕭讓的案子,情感又暗淡下去。

程儒言看向審判席:“審判長,請看本案的證據三號。”

程儒言:“客歲12月4日下午三點,你跟金誠律所這位職員說了些甚麼?”

合議庭低頭看證據。

程儒言申請新證人出庭作證。

寧稚扶黃密斯下樓。

“我必然要仳離,”黃密斯輕撫孕肚,“即便離這個婚,我分不到任何財產,我也必然要離,我已經冇法再跟他們做家人了。”

程儒言:“你在病院照顧趙軍,一共照顧了多久?”

孫晴:“我們還會持續調查您丈夫藏匿的婚內財產,即便臨時不仳離,也無益於您跟男方父母談前提。”

林密斯:“三個多月了。”

寧稚有點欣喜。

林密斯拿脫手機:“我這有那天微風水先生的微信談天記錄能夠證明。”

寧稚也是冇想到男方父母能說出如許的話,憤恚難當。

寧稚感覺黃密斯現在如許很被動。

程儒言:“眾所周知,家眷離世,普通會停棺一到兩天賦火化,要不如何說後代後代需求守夜呢?比擬之下,趙軍當天入殮,當天火化,快得異乎平常。”

孫晴把男方父母的籌算傳達給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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