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法則_第489章 殺夫案(21)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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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稚:“因為秦文珍和藍菊不成能同時扯謊。”

本案的爭議點,就在於案發時,秦文珍和王江成是否有衝突——

寧稚:“她和秦文珍有甚麼恩仇嗎?”

公訴人和寧稚都答覆冇有。

陳芬:“甚麼事兒?你說。”

寧稚:“案發時,你和孩子做功課的位置,跟以往比擬,是否挪動過?比方說,挪動到隔音更好的房間,乃至於聽不到隔壁的聲響?”

她和曾子君互望一眼,眼底都有些落敗。

“是的。”寧稚扣安然帶,“平時能聽到辯論,那天就聽不到了,你不感覺奇特嗎?”

按照藍菊的供詞,案發當天,王江成氣哄哄地分開,回家趕秦文珍走,且秦文珍也供述案發當天,她和王江成確切發作了辯論。

寧稚看著被庭警帶出法庭的秦文珍,苦衷重重地清算著桌上的質料。

以是熊麗鳳當時回絕她和曾子君的扣問。

合議庭離席。

“你思疑她聽到了,卻用心說冇聽到,要坐實秦文珍的行刺罪?”

“好。先歸去再說。”

公訴人:“下午三點到四點這段時候,你是否聽到1102戶收回辯論聲?”

熊麗鳳:“在家。那天是禮拜六,我一整天都在家帶孩子做功課。”

熊麗鳳:“是的。”

熊麗鳳:“就一個。”

熊麗鳳:“上月朔了。”

熊麗鳳:“秦文珍和她丈夫常常在週末大吵,偶然候影響我孩子做功課,我會疇昔拍門讓他們彆吵,但那天我記得他們冇有吵架,以是我家孩子功課做得很順利。並且傍晚差人來了後,我曉得秦文珍把她男人殺了,我還迷惑,平時吵那麼凶冇殺人,不吵不鬨的反而把人殺了?以是印象特彆深切。”

寧稚:“審判長,冇有了。”

“是的。”

寧稚:“不是的陳密斯,您的出庭還要等一陣子。我明天給您打電話,主如果想向您探聽一件事兒。”

寧稚:“證人,你一共有幾個孩子?”

公訴人申請傳喚臨時新證人出庭作證。

審判長敲響法槌:“合議庭以為冇有傳喚證人熊麗鳳之子出庭作證的需求,采納辯白人的申請。辯白人是否另有題目需求扣問證人的?”

陳芬:“喂,寧狀師,是不是要讓我去北京出庭作證了?”

寧稚:“待會兒回所裡,我們跟陳芬通個打電話,問問秦文珍和熊麗鳳一家有冇有甚麼恩仇。”

回到車上,曾子君說:“你以為熊麗鳳的證詞有題目?”

熊麗鳳:“是的。”

審判長敲響法槌:“顛末合議庭商討,證人藍菊的證言證詞實在有效,將歸入評斷。公訴人和辯白人另有冇有題目要質詢證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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