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法則_第445章 離婚案之天局(10)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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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乾元所第一次收到錦旗,大師又高興又奮發,早晨一起到四周的餐廳會餐。

魏田:“我說了!這錢是我向魏田借的!”

而該賬戶開戶行出具的流水明細,顯現在這筆五百萬的房款轉出前,該賬戶並未有一筆五百萬的現金存入,並分歧適被告和證人的證言證詞——證人當初以現金將五百萬借給被告,被告以後存入銀行卡,從銀行卡刷卡付出房款。

錦旗上寫著——專業敬業,律法高深,經心儘責,不負重托。

寧稚:“你再當真回想一下?”

案子拉扯到中秋纔算正式結案。

寧稚:“既然你父親是守財奴,那他為何又把本身的銀行卡交給你付出房款呢?”

……

法官表示庭警把照片拿上來。

現場溫馨下來。

法官敲響法槌:“兩邊寂靜!”

寧稚:“你扯謊!”

廖敏拜托寧稚提起仳離訴訟,告狀魏田藏匿婚內支出。

寧稚:“如果被告必然要對峙這筆五百萬的告貸是實在存在的,那麼我方就需求向法庭申請被告的父親魏某出庭作證了。包含這五百萬的現金,到底是如何措置的,我方也必然會調查到底!”

期間,魏田因為投資方的壓力,主動撤訴,並多次向廖敏認錯,乃至下跪,更提出逾千萬的賠償,但都被廖敏回絕了。

寧稚指著坐在本身身側的廖敏,問道:“你真的不曉得這位廖敏密斯纔是被告的老婆嗎?並非購房條約上那位叫徐婷的密斯。”

法官:“兩邊狀師是否另有題目需求扣問證人?”

她從手邊質料冊上拿起一疊相片,看向法官:“審判員,我手上這一疊照片,是被告和被告結婚時拍攝的,以及被告、證人與朋友集會時拍攝的照片。證人聶源,當初作為被告的伴郎插手了婚禮。他說他不熟諳被告,是在扯謊!他不但熟諳被告,他還熟諳徐婷!也就是購房條約上的徐婷本人!證人作為被告的好朋友,常常與被告、徐婷,另有他們共同的朋友見麵!”

魏田:“因為我承諾過後以現金還給他!”

廖敏紅著眼睛,不甘地看著魏田:“魏田!你們一家都是冇知己!當初你父母說冇錢在北京買屋子,以是我父母出資在北京給我們買婚房!可結婚才幾年,你爸卻拿出五百萬,給你為小三買房?”

聶源:“是的!我肯定我不熟諳她!”

寧稚:“那你熟諳徐婷麼?”

寧稚聘請蕭讓一起插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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