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法則_第439章 離婚案之天局(4)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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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敏難過道:“虧魏田這個朋友當初還來插手過我們的婚禮,不管這筆藉資是真的還是假的,他都冇想過他和魏田狼狽為奸,傷害的是無辜的我嗎?”

蕭讓撫著下巴上新冒出來的鬍渣,把借單放到桌上:“目前來看,借單冇甚麼題目。你明天再和廖敏聊聊,看另有冇有其他證據。”

王思雨說:“但如果歸還資金的人,曉得購房條約上的名字是小三的,就不會借了吧?”

“可我們得有證據。”

“那麼他買的屋子就是伉儷一起的,那麼我會要求這筆告貸,他老婆也得在借單上具名。”

寧稚不解:“你為甚麼這麼必定?”

“因為冇有男人會借出這麼大一筆錢,給朋友用於采辦屋子給小三住。”

她拿脫手機,撥了一通電話出去。

寧稚默算幾秒,高興道:“如果真的勝利了,那有幾十萬的風險代理費。本年的第一筆進賬就有啦!”

“是的。”寧稚問他,“子君,如果是你,你的朋友要向你借五百萬買屋子給小三,你會借麼?”

寧稚想起張晗比來川進青出遊,欣喜道:“你找晗晗去的啊?”

寧稚雙臂環胸,睨著桌上的借單說:“淺顯人寫借單,最常見的是手寫,能把大寫金額寫清楚就算不錯了。這份借單不但是正式格局列印,且還鬆散地附上了附件。很難不令人思疑,這是為了做局,以是請專業狀師擬的一份借單。”

他指著購房條約上的名字:“徐婷,這就是小三的名字?”

蕭讓笑:“廖敏還是太謹慎了點。這個案子的操縱,一看就是男方因為廖敏發明瞭屋子,並且勝利通過訴訟拿到屋子,和朋友一起做的一起天局,要廖敏少豆割婚內共同財產罷了。”

寧稚放下筷子,說:“以是你的意義是?”

“他能夠供應購房條約的影印件,證明這筆藉資確切是為了買屋子用。”

“是的。”

王思雨笑道:“這份借單很鬆散,法律要求的統統要素都齊備了,乍一看,我還覺得是狀師擬的。但你要說它是狀師擬的吧,又冇狀師的具名。”

王思雨看完借單和附件,指著上頭兩個具名,問:“這倆人裡有一小我是狀師?”

寧稚是四月出世,張晗八月尾,張晗比寧稚小四個月,寧稚確切算張晗的姐姐。

電話那頭,卓宇行思慮幾秒,說:“那如果有購房條約的影印件,並申明這筆錢就是用於采辦這套屋子,那我會借。畢竟屋子他老婆有份,到時候如果他不還錢,我就拿著借單告狀他和他老婆。”

廖敏點頭:“告貸人是做告白策劃的,歸還人彷彿是做電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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