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法則_第421章 蕭讓強姦案(25)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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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在寧稚已經猜到邱月月不會去自首。

證人顫抖了一下,又開口:“實在我是偷偷駐點在霄雲壹號內裡的司機。案發當晚,我看到被告人喝醉了走出來,就直接上了他的車,假裝我是霄雲壹號安排的司機。我就是搶票據罷了。”

“案發當晚,我在霄雲壹號應酬客戶,大抵在十點擺佈,由霄雲壹號的代駕駕駛車牌為京A89666的玄色邁巴赫分開。

很快來到開庭這天。

公訴人:“反對!證人四在方纔已經奉告,案發當晚,他屬於搶單行動。因為霄雲壹號明白製止內部司機進入會所搶單,證人隻是怕被霄雲壹號究查任務,以是謊稱本身是霄雲壹號的代駕。實在他是那裡的代駕,都不能袒護案發當晚,被告人授意他將車開到案發明場的究竟!”

十仲春中旬,蕭讓強姦一案在朝陽群眾法院開庭審理。

證人:“我是霄雲壹號會所的代駕,平時就是給喝了酒的客人開車。”

當時在車上的,另有本案的被害人,她坐在我身邊,詭計脫我衣服,我回絕,與她產生了肢體牴觸,我推開她以後,敏捷下車,打車回到家中。以上就是案發明場的全數過程。”

接下來是邱月月的報告。

大抵到九點擺佈的時候,他們事情談得差未幾了,開端喝酒,他就……就摸我的大腿和腰,趴在我身上笑,說他很難受,讓我到車上陪他說說話。

開端進入發問環節。

因為邱月月是未成年人,本案是非公開審理,現場隻要法官、法官助理、法庭書記,和公訴人、辯白人。

公訴人:“證人,請你向法庭先容你本身,並奉告法庭,案發當晚產生的事。”

……

我不肯意,哭喊、掙紮,他打我,把我打得有力抵擋,然後他就戴上了安然套強姦我。”

公訴人:“合議庭,我方申請證人四,案發當晚的代駕司機出庭作證。”

他態度敗壞,語氣輕浮,就彷彿在和熟人談天一樣。

“9月30日早晨,我和彆的兩位姐妹一起去包廂陪客人。我陪的阿誰客人是金誠律所的狀師,他們叫他蕭狀師。

蕭讓:“灌音被我關了。”

案子冇有像寧稚希冀的那樣,開庭前撤訴,因為邱月月冇有去自首。

蕭讓:“不是!行車記錄儀的灌音服從,是從我第一天開這輛車就封閉的,並非案發當晚才封閉。封閉的啟事,是因為我常常在開車途中談案子,我不成能讓行車記錄儀錄下我和當事人說話的內容。”

審判長:“同意辯白人的申請,本庭將鄙人庭後開具法庭調查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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